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四川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2019-08-21 01:29:4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新华社成都8月20日电(记者 陈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19日审议通过相关实施细则,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实行负面清单管控,明确列出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管控重点为污染物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环境问题突出的产业。

  四川从岸线开发和河段利用、区域活动、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管控要求和管控措施。按照管控要求,四川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未纳入《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

  同时,四川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砂等活动。

  四川明确,各市(州)政府是落实负面清单的责任主体,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