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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老虎庭审落泪忏悔 媒体:能换回轻判吗

2016-05-26 14:36:00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观海解局”公众号5月25日文章,原题为:“落马大老虎垂泪痛哭 能换回轻判吗?”。全文如下:

5月25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法庭上,朱明国白发垂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观海解局”记者从公开的报道中梳理发现,2015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已经“过堂受审”的1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案件中,万庆良、陈安众、郭有明、阳宝华等人在庭审作最后陈述时,也数度哽咽、抽泣、流泪。

绝大多数人都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进行了忏悔,有人鞠躬致歉,有人发表大篇幅忏悔言论。还有人表示,对不起党、国家和人民。

那么,官员受审落泪和忏悔,能换回法律的轻判吗?

5月25日,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财物人民币1.41亿余元。

另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朱明国白发垂泪,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6年1月12日,公安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李东生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5年,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第21位获刑的副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东生在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198万余元。案发后,李东生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其个人所获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广东省原委常委及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广西南宁中级法院受审,被控受贿总值约1.1亿元人民币的财物。

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时,万庆良一手拿着书面材料,一手捂住半边脸,痛哭流涕,称自己之所以从一名党的高级干部沦为违法犯罪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严重缺乏政治定力、严重缺乏宗旨定力、严重缺乏理论定力、严重缺乏法纪定力。

对自己犯下严重的受贿罪行,万庆良表示万分悔恨,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恳求法庭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公诉人指出,万庆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万庆良是十八大之后广东省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他一路升职一路贪腐,是带病提拔的典型。

2011年,万曾受访表示楼价高企,年轻人要转变观念,可以选择租屋而非买楼,自己工作了20多年,还没有买房,还住在政府宿舍,珠江帝景130多平方米,每月缴租600元人民币,政府补贴一些。而当时「珠江帝景」同类型单位月租至少要4000元人民币,万因此被民间笑称为600帝。

2015年10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犯受贿、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13年。

李春城做最后陈述时说:“起诉书中对我的所有指控都是属实的,我没有任何异议。人生没有办法重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所犯下的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形象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令自己羞愧难当、痛悔不已。”

李春城说:“请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认真改造,洗心革面,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

原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有明在最终陈述中说:“真诚的认罪悔罪,向党和人民忏悔,愧对宜昌人民,愧对家庭和亲人。”

郭有明表示,“对起诉书中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没有不同意见,尊重法庭判决。深刻剖析犯罪的自我原因,宗旨意识淡化,个人私欲膨胀,未能守住法纪底线,犯下严重罪行。”

观察过堂“老虎”的庭审表现,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的忏悔颇为深刻。

他在2014年12月15日的庭审中说,“我老母亲已91岁高龄,曾在那艰难困苦的年代,含辛茹苦用米糠和野菜让我活了下来,之后省吃俭用供我读书。我去年出事后,老人整日以泪洗面。”

除了九旬老母亲,倪发科在庭上还表达了对妻女的歉意,他透露,“妻子因我涉案受审,女儿因我受到影响婚恋破裂,至今独身一人。”

“几十年来,我不但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反而让她们为我背负贪官骂名的耻辱,并将长期痛苦煎熬。是我自己毁掉了自己,害了家人和亲朋好友,毁掉了自己的家,我深感对他们的愧疚。”

倪发科用“一失足成千古恨”表达自己的悔意。

比倪发科更大篇幅当庭忏悔的,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2014年9月24日的庭审中,他用千余字的篇幅表达了自己的悔恨。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应该做两袖清风、心无旁骛干事业的人。”刘铁男坦言,自己以前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贪腐行为害了自己,害了孩子,毁了家庭。

从一个负有重大职责的领导干部到“阶下囚”,刘铁男悔不当初,他说,“我的父亲早已去世,无颜到九泉去见老父亲,也对不起重病在床的老母亲,对不起长期支持我工作的妻子。”

刘铁男“对不起”的还有孩子,他表示,自己每天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因为构成共同犯罪,说的准确点,是我给他导致的这条路。”

刘铁男提到孩子时特别强调,“他三十岁还没有小孩,每天我都生活在忏悔之中,每天我都要吃安定才能睡着,睡觉之前想着这些事,醒来就是这些事,太痛苦了!”

最后陈述表现对量刑影响有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的表现,对最终的定罪量刑影响有限。不过,最后陈述权是一项专属于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在法庭宣判前,最后陈述权的程序价值在于,被告人依然有权利陈述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这对于诉讼来讲更加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14名已被判刑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中,沈培平、郭永祥、郭有明、陈安众、王永春、祝作利、阳宝华、谭栖伟、蒋洁敏、李崇禧、姚木根、李东生12人获得从轻处罚,李春城1人获减轻处罚。

据了解,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也就是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把回放落马官员法庭表现 列为干部任职程序

头发花白,神情憔悴……站在被告席上的昔日高官,如今站在舆论的镁光灯下,已失去了往日的官威。

曾经万人之上的高官,也只有镣铐加身沦为阶下囚时,才会真正“万分懊悔,悔不当初”。因此,只有这时的眼泪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是真诚的。

有学者曾建议,把落马官员在法庭的“最后陈述”回放,列为干部任职的程序,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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