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广西梧州人大原副主任孔祥鹏二审获刑6年

2016-05-22 15:33:30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孔祥鹏犯受贿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庭认定孔祥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38万元由暂扣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上缴国库。

新华社报道,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10年9月间,孔祥鹏在担任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收储安置房源、工程建设、项目借款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8万元。

法院认为,孔祥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孔祥鹏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孔祥鹏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