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四川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谈省级部门如何制定好“三定”规定

2018-11-12 03:57:22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当前,四川省省级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省级部门“三定”工作要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什么是“三定”?如何制定好“三定”规定?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

  “三定”规定起到“三个依据、一个宝典”作用

  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定”规定是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简称,是确定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3大内容的规范性、制度性文本。制定“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是衡量和评价机构改革是否落实和成功的重要标志,是以条文和机制形成规范一个单位履职行权的基本依据和重要考核,是整个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体现。

  四川省在1995年-1996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首次制定省级各部门的“三定”方案,自此每轮机构改革都要对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相应的重新制定或完善。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定”规定有何作用?该负责人用“三个依据、一个宝典”来概括。首先是“必须做”的依据。“三定”规定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照着去履职、去负责,不能缺位。其次是“不能做”的依据。“三定”规定能够约束部门的行政行为,保证不越位、不错位。第三是“做错了要追责”的依据。哪个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出了问题,就要按照“三定”规定倒查追责。“一个宝典”是指三个依据的合一,是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的宝典。“三定”规定能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各考核其职,使整个党委、政府各部门成为协调运转、高速运转、高质量运转的有机整体。

  制定“三定”规定应把握4条基本原则

  四川省省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有何基本原则?

  第一是从严核定与基本对应。该负责人表示,整个“三定”核定按中央要求从严控制、从严核定。实际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后,司局级内设机构总量都一定程度减少了,我们省直部门改革后内设机构总量也要相对减少。省直部门的“三定”规定主要内容特别是主要职责表述、内设机构设置等,基本对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三定”规定,达到上下贯通。

  第二是先转隶、再“三定”。按照机改方案的要求,先将应划转的有关职责、机构、人员等,由一个部门划转到另一个部门,转变隶属关系后,再制定“三定”规定。

  第三是坚持“不搭车、不叠加”。对机构改革以外的机构编制诉求事项,不纳入这次“三定”内容,一律等机改后统筹研究。

  第四是圈定“三定”工作范围。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部门制定了“三定”规定的对应部门,党中央、国务院新组建对应部门和四川省因地制宜新组建的部门都应该制定“三定”规定。只涉及部门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零星事项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制定“三定”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针对性明确。同时,还要注意解决好少数部门在机构编制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产生新问题,不留后遗症。

  对标中央与结合四川实际有机结合

  在机构改革中,四川省对“三定”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的“施工表”与“路线图”。那么,在四川省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中,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对标中央与结合四川实际有机结合。对标就是凡是中央列出的改革项目全部改完、改到位,同时又注重与四川实际结合,注意政策的灵活性,为改革平稳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在领导职数的配备上,既严格执行中央要求又实事求是。《关于〈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坚持按中央要求从严核定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任务较重的给予倾斜:行政编制50名以下、职责较为单一的按1正1副配备,职责任务较重的可配1正2副;行政编制在51名-100名、职责较为单一的按1正2副配备,职责任务较重的可配1正3副;行政编制在101名以上的,按1正3副配备,职责任务较重的可配1正4副。由省委常委兼任部门“一把手”的,常务副职不计入部门副职职数。

  既严格对标又因地制宜,该负责人介绍,在机构改革中,不少改革体现四川的创新亮点。一是强化业务处室设置。要求部门突出主体职能,体现业务特点,业务处室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部门内设机构总数的70%,尽量优化减少综合处室设置,保证部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于保业务、保中心大局。二是积极推行“大处室制”。要求强化部门内部机构和职责的整合优化,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责统一交由一个内设处室承担,坚持设立处室编制不少于5名的最低标准,鼓励设置10名编制以上的大处室,并可适当增核副处级领导职数。三是合理设置机关党委书记、专业技术类职务,更大力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记者 林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