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7-29 22:00:2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人民网成都7月28日电 (任重)据成都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成都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锦江区莲新街道九眼桥社区党委书记褚火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4年1月,九眼桥社区党委书记褚火德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议,决定给社区6名“两委”成员每人每月发放价值人民币100元的超市购物卡,并以“粮油”项目费用在社区自有资金中报销。截至2015年8月,累计发放20个月,共计金额人民币12000元。此外,褚火德在社区自有资金中违规报销其私家车加油费用人民币200元。褚火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锦江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
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明转暗,“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折射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幻想,认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的很巧妙,没人发现的了”,因而明知故犯。这充分说明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必须动辄则咎,必须一个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一个问题的解决,才能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形成常态。
2.金牛区五块石街道玉局庵社区党支部书记邱作伟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邱作伟在担任五块石街道玉局庵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使用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为7名社区“两委”委员发放国庆、春节过节费,每人每次200元,共计2800元。邱作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金牛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
邱作伟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却顶风违纪,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之脑后,触碰纪律红线。该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弱化,正风肃纪任重道远。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3.成华区龙潭街道办事处干部欧祖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问题。
2007年5月,欧祖权任龙潭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后,因分管社会建设科工作与龙潭街道殡葬专车承包商马某结识。2007年至2015年期间,马某先后向欧祖权赠送红包、礼金、礼品、购物卡等,共计4800元。此外,欧祖权还多次接受马某的宴请。欧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成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
欧祖权身为党员干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及接受宴请,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问题警醒我们,“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决心,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4.新津县安西镇永丰村村委会主任何远红违规操办喜宴并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0月,何远红在安西镇安西村某餐饮场所操办女儿婚宴,不按报备人数规模置办宴席,且违规收受17名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企业主宋某某、杨某某等人礼金共计7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何远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
【新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
何远红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礼金,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确保入脑入心,真正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5.温江区市容环卫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雷晓燕将本应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服务对象承担的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雷晓燕多次将私家车辆交由负责维修其所在单位环卫车辆的某修理厂进行修理、保养,并默认维修费用10868元由该修理厂承担。雷晓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温江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
在强力正风肃纪的形势下,雷晓燕作为党员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依规依法行权履职,却触碰纪律红线,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默许由服务对象支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该案件警示我们,纠正“四风”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必须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隐形、变异、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形成震慑。
6.成都博瑞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马崇予长期公车私用并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成都传媒集团下属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崇予在兼任成都传媒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长期公车私用,同时还违规以报销油票方式按月从博瑞投资集团领取2500元交通补贴,共计领取4.5万元。马崇予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公司所有职务,违规领取的交通补贴和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油费共计5.208万元已被收缴。
【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点评】
马崇予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后仍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屡教不改。该案反映出在我市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还存在纪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缺失、享乐思想严重等问题。我们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长抓不懈,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常态、成为习惯,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通报指出,以上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明知中央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但仍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甚至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还存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上的不深、不细、不到位问题,必须坚决纠正。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易发领域问题类型,严防反弹复燃。要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