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态环境东西部区域交流合作新模式
2020-10-30 09:14:04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签约仪式现场。
10月2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双方缔结为友好生态环境局,将共商、共建、共赢环境保护发展新格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刘初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分别代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签约。
“在“十四五”即将启航之际,成都与深圳正式缔结为友好生态环境局,标志着双方的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张军表示,相信双方将共同扛起生态环境治理第一方阵的大旗,共同开创现代城市间生态环境合作发展新征程,同时也希望深圳能在水环境治理、无废城市建设、GEP核算、智慧治理等领域为成都提建议。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同时一直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在大气、水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相信两局将会在共商、共建、共赢基础上再创佳绩。”刘初汉表示,两地生态环境局的合作交流开展,必将为两地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凝聚合力、增添动力。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今后将共享环境信息,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等各类可以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资源共享;共享科技成果,针对经济转型升级、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环境科研等方面需要,整合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力量,积极支持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逐步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将制定环保产业联合发展工作计划,探索建设环保产业联盟;积极探索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方面污染防治和执法、监测、信息化、宣教等方面的技术研讨会,就共同关心的生态环境科研课题进行研讨;并充分利用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成都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建立统筹共用的生态环境科研、生态环境专家库等平台。
据了解,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要成为“可持续发展先锋”,要“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2020年10月9日,生态环境部授予南山、宝安、龙岗、光明、龙华等五个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授予深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加上此前已有5个区获得此荣誉,深圳已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域创建,并成为全国唯一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