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办腐败案件 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7-08-30 16:13:43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汤南)2014年以来,广东省成为在全国唯一的在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地区。试点期间,广东做到“四个全面覆盖”,上下联动,以改促行,压实“两个责任”,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方面的效果显现。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使反腐败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的成效受到中央的肯定。
通过改革,广东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线索的清理、处置和办理力度,出台了改革试点的“一规定两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各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解决了一些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巩固全省办案“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省各级纪委结合试点要求深入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所占比例大幅增加。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一线办案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50%。各市纪委执纪监督力量增至机关总编制的70%以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数基本没有增加的条件下,初核线索、立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显著增长,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方面的效果显现。
据统计,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89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79人,全省查处地厅级干部170人,县处级干部871人。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71人,查处地厅级干部149人,县处级干部10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