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启动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
2017-06-16 11:48:26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广州日报江门讯(全媒体记者严建广)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大向各市(区)的赋权力度,江门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江门市政府委托各市(区)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并于昨天开始实施。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动员会上,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作动员讲话,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市(区)长签订《委托书》,各市(区)向市政府签订《承诺书》。这意味着江门市人民政府通过委托和下放的方式,正式赋予各市(区)人民政府行使第一批事权132项。
根据《方案》,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委托实施的审批事项外,根据各市(区)的实际需要和市(区)政府的承接能力,江门市分期分批将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依法委托赋予各市(区)行使。其中,第一批《目录》共委托事权104项、下放事权28项,其中涉及企业投资经营事项85项;第二批《目录》将视各市(区)的实际和承接能力,有序委托其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
记者昨天从江门市编办获悉,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赋权的重点主要为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消防等部门涉及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全流程的审批事项和管理职权。同时,视实际情况再赋予其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