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居民购首套新房 需半年个税或社保证明
2017-03-27 12:26:29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广州日报中山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昨日清晨5时许,中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楼市进行调控。
《通知》明确规定实行限购政策,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中山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补缴不算。
调控政策针对一手房市场
《通知》提出要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中山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中山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中山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中山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中山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对在中山辖区内没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此外,《通知》还提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的政策包括: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非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影响
一手楼价格将回调二手楼价格较稳定
中山的楼价一直是珠三角的洼地,但一年多来,房价上涨得较快。中山市内规模最大的地产中介——家家顺中山区域总经理李功镇分析,限购政策出台后,预计短时间内中山市的房价将趋于平稳,价格不会再有太大变化。在楼价方面,一手楼可能在两个月左右价格会有一定回调,但二手楼会比较稳定。
另外一家大型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表示,限购政策对于首次购房者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付从两成变成三成,投资客户和珠海深圳等外地客户会受一定影响。
释疑
已签合同且有银行证明的按原政策办
昨日,中山发布楼市调控政策,明确规定实行限购政策。政策出台后,不少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之前中山实行预约备案制度,一些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网签备案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昨日中午,记者从中山市住建局获悉:“本通知出台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进行预约网签申请,或已签订认购书、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放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放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时关于户籍认定标准,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中山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家庭。”
此外,市住建局明确表示:“限购令不针对二手房”,关于调控政策的其他解读将于近期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