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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水价按市政公共供水收取

2017-01-06 12:21:54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广州日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惠州市政府网站昨天开始征求对《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的意见建议。此次对其进行修订的最大亮点是,鼓励开发商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供水企业建设,以及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到当地供水企业咨询项目周边供水管网的情况,根据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合理确定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并在报装临时施工用水时,提交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给当地供水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建设单位宜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供水企业建设管理,由其依法组织实施。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属地供水企业统一维护、运行和管理。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二次供水设施,其二次供水水价按市政公共供水水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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