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过的山林权证连赢两场官司遭质疑
2016-04-14 19:24:24 信息来源:艾森网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 中国社会新闻社(www.isen.so首席记者谷勇 廖露茜)在新常态下的乡村坊间流行着“靠山吃山,山空人穷”的一句话。而党中央提倡的新农村建设中山林则是依山而居的村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山林合理开发与否和发展速度的快慢也是衡量一个村庄经济发展好坏的标准,但因其引发的历史问题争端也屡见不鲜。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莲塘村民委员会下的两个自然村上莲塘村和老王屋村,就为了一座山的权属证相争14年之久,期间双方还走上法庭。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王屋村提供的一张由龙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经涂改过的山林权证,得到法院认定,顺利地通过了初审和终审两场“考试”,最终“打败”上莲塘村赢得山林使用权属。此事在当地颇有争议。
据悉,争议的山林老王屋村小组称为“油查排”,而上莲塘村小组、吓龙村小组、上新屋村小组及车凹村小组称其为“河背山”,几个村对山名称呼不一,但认定争议山的地点、范围、面积一致。2001年6月,老王屋村民小组将争议山林发包给他人种植桉树而与上莲塘、吓龙、上新屋、车凹村小组引发权属争议,几个村之间的矛盾由此展开且不断激化。
2007年上莲塘村和吓龙村将颁发林权证的龙门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撤销由龙门县政府颁发给老王屋村的“龙林证第NO:0001686号”,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决上莲塘村和吓龙村小组败诉。然而,上莲塘村和吓龙村小组仍不服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上诉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决。随后村民采用了集体上访的方式进行维权,才引起龙门县政府的重视。上莲塘村村长告诉记者:“龙门县政府相关部门曾派专门人员在永汉镇就争议山林的涉事双方进行协调工作,但从未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当时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要求上莲塘村民小组依据事实写一份关于申请‘撤销龙林证第NO:0001686号山林证 ’的申请书。相关村民小组于2013年7月22日将申请书递交给县政府,但事隔几年至今仍未得到任何回复。”
祖籍为上莲塘村的中国城乡复转军人创业工作委员会军创物流运营中心的黄先生手指着印有82年制式的山林权证上的涂改处气愤地告诉记者:“为何这张存在多次涂改痕迹的山林所有证存根能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的审核成为有效的权属依据?为何两审法院对此涂改过的山林权证不提出疑义?产生这种错误不去调查求证,究竟是当时的相关部门疏忽大意还是另有隐情呢?几个自然村的村民都在纷纷议论,但答案不得而知。我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果是错误的,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内部及时纠正,尊重历史事实,还原历史真相,防止村民间的矛盾扩大。”
记者看到该1982年龙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龙林政字第0001686”龙门县山林所有证(存根)复印件,确实存在几处明显涂改痕迹,存根上并未盖公章。其中“土名”和“四至界址”几处被涂划横线、斜线修改,页脚注明一栏中的日期电脑数据显示“1981”尾数“1”还被手写改为“2”。
红线框内为涂改处
涂改后的山林权证连赢两场官司,此事在几个村之间争吵得沸沸扬扬。上莲塘村村长无奈地告诉记者:“争议山林距离我们上莲塘村祠堂仅百米之遥,自土改以来就是邻近四条自然村取柴的伙食山,因为共同使用,所以几条村都不能将山名登记在自己村子的林权证书上,也从未有过争议。但没想到会被距离此山两公里远的老王屋村‘钻了空子’,将‘河背山’易名为‘油茶排’认领了山林证。最可笑的是,我们是在2002年老王屋村人强行在山上种桉树时才知道原来公共的柴火山早在1982年就被人占去了。而1982年政府相关部门对此根本没有进行公示,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利被剥夺了仍然被蒙在鼓里,根本没有知情权。”
带着村民们的各种疑问,记者来到龙门县林业局,该局法制股股长面对记者采访时称,82年相关部门有没有公示并不清楚,但该事件已结案,而且该山林证是否属实、应不应该撤掉不由他们负责,涉事双方各持道理、各有说辞,如果以一方有意见就做出某项决定,那另一方也不会同意,应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山面临着开发和利用的瓶颈。该争议山林先有老王屋村村民承包经营,后有中国城乡复转军人创业工作委员会军创物流运营中心成员进行投资开发项目,均受到阻拦,当地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同时也加大了各村村民之间的矛盾。
知晓该事件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显示:当事人伪造、变造、涂改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材料的,由人民政府林权争议调处机构认定其无效,收缴其伪造、变造、涂改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材料,并可由县级以上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在行政诉讼初审中,龙门县人民法院没有去查看原始档案就断定该山林权证是真实有效的,工作行为比较粗糙,输的一方不服判决结果也是情理之中”。事态进展记者将进一步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