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两岸实现一日生活圈
2018-12-27 00:53:24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图:两岸直航为两岸民众往来与交流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资料图片
“1989年在台湾的父母取道香港回了一趟安徽老家。那时在香港转机,人和行李都要下来,第二天才到达家乡。2005年我自己第一次回大陆,还是要经香港,相当不便。终於等到2008年国民党上台后坚持‘九二共识’,改善两岸关系,两岸才真正实现通航通邮。”台胞金继先感慨地说,从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提出两岸“三通”的愿景,到真正实现“三通”,两岸走了30年。如今两岸交通便利,已形成一日生活圈,不仅距离变短了,两岸民众的心灵距离也拉近了。 40年前《告台湾同胞书》指出,“由於长期隔绝,大陆和台湾的同胞互不了解,对於双方造成各种不便。远居海外的许多侨胞都能回国观光,与家人团聚。为什麽近在咫尺的大陆和台湾的同胞却不能自由来往呢?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40年后,两岸早已实现直航、通邮,大批大陆游客到台湾观光游览,两岸各领域的交流热络密切。然而,两岸从“老死不相往来”到后来开放探亲,从“小三通”到“大三通(通商、通航、通邮)”,走过了一段充满风雨的曲折历程。
民进党阻挠“三通”不得人心
“‘两门对开,两马先行’(在福建厦门和台湾金门之间,在福建马尾港和台湾马祖之间先开设海上航线)这是福建早在1992年就提出的构想。”福建省台办的庄喆夫向大公报表示,当时的台湾当局无视两岸同胞的迫切愿望,也不顾台湾经济发展的需要,给两岸“三通”设置了重重障碍。从李登辉到陈水扁,都一直以所谓“对等、安全、尊严”为藉口,拖延和阻止“三通”,致使“三通”商谈迟迟不能启动,而福建探索出的“小三通”为后来的“大三通”积累了水到渠成的经验。 庄喆夫说,“《告台湾同胞书》提出的三通中,海上通航最棘手。”根据航海惯例,船舶进入港口时须升挂主权国国旗,但福建沿海与金、马航线的船舶却规定由两岸资本和船公司并在大陆或台湾登记注册的船舶,这就涉及到航海惯例中的挂旗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两岸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次磋商,最终确定了直航进入对方港口时,采取挂公司旗的方式,避开了主权旗的问题,“这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默契,是两岸有识之士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好办法,也为接下来两岸“大三通”的实现扫清了重大障碍。”
通航节省成本提升竞争力
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台北就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签署了协议。2008年12月15日这一天,海峡两岸海上、空中直航及直接通邮同步启动,2009年6月30日台当局开放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实现了全面直接双向“三通”。 两岸交通便利,得益最大的莫过於台商。“我每个月都要往返台北与上海,‘大三通’之前,有时候路上要折腾10个小时,但如今一趟行程只需1.5小时。”台商廖先生说,“大三通”实现了他“上午赴上海开会,下午回台北吃晚饭”的“两岸一日生活圈”。他笑言两岸直航后,往返时间少了,效率高了,老婆也没那麽多意见了。 做两岸跨境贸易的金继先还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海运截弯取直後,台湾的11个港口与大陆的63个港口直接通航,由於不必再弯靠第三地,所节省的时间与航运成本相当可观,每航次可节省16至27个航行小时,节省15%到30%的运输成本,“因为2008年国民党马英九政府承诺??九二共识??,使两岸关系破冰回暖,使李登辉、陈水扁时期两岸??咫尺天涯,重重阻隔变成了如今的天涯咫尺,处处通途,这是40年来两岸人民最大的福祉。”
陆客遇好心人感受同胞情
大陆早年通过《告台湾同胞书》呼吁台湾方面开放探亲以及观光,虽然台湾方面於1987年开放探亲,但开放大陆游客赴台游则是直到2008年国民党马英九政府上台后得以实现。在马政府执政八年中,陆客成为台湾旅游业最大的客源,不仅给岛内经济注入活水,也有利两岸民众互相了解,拉近彼此的心灵距离。 福建泉州人小黄在2009年3月首次踏足台湾,在花莲的一次经历让小黄感受到“两岸一家人”的情谊。那天,小黄很早就起床去花莲赏鲸,可能是由於连日疲劳加上未用早餐,小黄出现呕吐、晕船症状。被码头公司安排在休息室休息时,一位陈姓的士司机见状,决定带小黄去他家里休息。“当时陈师傅看我犹豫,以为我担心受骗,特别用闽南话跟我说自己也是泉州人,让我放心,还说不收车钱,还会煮一碗汤药给我喝。” 小黄说,“两岸是一家人,有些感动一辈子也忘不了。”
两岸通邮曾经香港中转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海峡两岸实行“三通”(通航、通邮、通商)。同年5月,国家邮政部就比照香港、澳门地区资费计算邮资,正式开办寄台湾邮件。 “当时那个政治环境,又因是大陆单向开放寄台邮件,台湾当局对大陆邮件一律拒收,退回原址。寄台信件需由第三地转寄。”福建省集邮协会专职秘书长宋晓文向大公报表示,直到1988年4月18日,台湾实施《对大陆通信办法》,才同意民众向大陆投寄信函。当年6月29日起开始办理由台湾红十字总会“租用”的第50000号信箱代转信件。寄大陆的信件采取“母子封”(即大信封套下信封)方式,外为寄台北第50000号信箱附寄件人名址的信封,内为只写大陆收件人名址、落款为“香港内详”的信封。信函均为航空平信,经香港转寄大陆,邮程长达10天左右。
1989年6月台湾当局通过《简化对大陆通信办法》。台湾民众可直接在信封上写大陆亲友名址,并比照港澳地区资费规定贴足邮票后投寄。1993年两岸举行第一次“汪辜会谈”后,终於实现双向互寄挂号函件,并互办查询、补偿业务。
来源:大公报 作者:何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