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中评社台北3月30日电 “总统府”今天表示,蔡英文今天提名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总统府”并于今天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书处,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总统府”今天发布新闻稿,“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表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于5月7日届满,“总统”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黄重谚说明,“检察总长”须具备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6条各款规定资格之一,并有领导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16条第3款:“曾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并任司法行政人员合计十年以上者”资格款项。
黄重谚说,江惠民现年63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现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
黄重谚指出,江惠民历任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常务次长等职,学、经历均优,能力备受法界肯定。
黄重谚表示,江惠民历经“法务部”及检察系统工作将近37年,在检察体系历练及资历完整,曾侦破张金涂检察官遭枪击案件;为死囚郑性泽声请再审,促成郑性泽无罪定谳;代表“法务部”参与“外交部”组团赴美争取自毒品转运国名单除名;协办“立法院”第四届第四会期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关工作。
黄重谚指出,江惠民于担任“法务部”常务次长期间,并督导筹备设立“法务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参与88年及105年两次全国司法改革会议,深知民间对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愿意全力投入改革行列。
黄重谚表示,蔡英文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总长提名,将人事同意案列为优先处理议案,并能顺利通过。
法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