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所有公立公共卫生机构5月1日前取消药品加成
2018-02-27 12:04:34 信息来源:大庆网 发布者:isen点击量:
艾森网2月27日讯 2月26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5月1日前,省内所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不论举办主体、隶属关系、类别和等级,均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医疗卫生机构逐利行为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截至2012年底,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截至2017年8月1日,我市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目前,部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仍在执行药品加成政策,不符合医改精神和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取消以药养医”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机构药品加成,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破除以药养医成果,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我省印发《通知》,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如何补偿?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财政供养方式为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执行当地同级公立医院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举办主体)承担。财政供养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可以执行当地同级公立医院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涉及疫苗预防接种服务的,按现行规定执行。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和测算,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