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2016-07-09 10:43:26 信息来源:东北网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7月7日讯(记者 吕天霞)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有关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系列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主动做为,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精准服务,坚决实现让党委政府满意、企业单位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三个满意”工作目标。
据了解,省公安消防总队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中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明确提出六个“坚决做到”,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查摆剖析,做到彻底整治和解决。同时,总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等进行挂钩,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四个严格、四个一律”。在便民举措方面,总队坚持目标引领、底线思维,重新梳理完善,列出18项负面清单,出台18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举措,重点抓好“三项具体举措”落地见效,践行为民宗旨,强化服务举措。
六个“坚决做到”,强化责任担当
省公安消防总队把六个坚决做到作为工作准则,即:坚决做到政治坚定、服从大局;坚决做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坚决做到主动作为、热情服务;坚决做到公平公正、规范严谨;坚决做到业务精通、能力过硬;坚决做到清正廉洁、坚守底线。
抓好三项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优化技术服务。全省125个具有执法资格的大队全部成立技术服务队,提供全时段解惑答疑、把脉问诊,随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必要时进行现场办公,24小时开通联系电话,保证随叫随到。
“擦亮”窗口。出台《消防受理窗口服务规范》,对全省138个消防办事窗口规范设施、规范标识、规范标准、规范培训,公开审批事项、公开运行流程、公开举报咨询电话、公开便民利民措施,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确保程序规范、警容严整、作风严谨、态度端正、服务热情、纪律严明。
开辟“绿色通道”。与各级政府及发改等部门建立信息互联机制,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一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每一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逐级签订《责任书》,逐项抓落实。
四个“严格、一律”,实施刚性问责
坚决做到“四个严格、四个一律”,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责任倒查,一经查实,一律从重、从严、从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一律先行停止执行职务,再做严肃处理,直至免职或退出现役,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