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 一级保护区排污口、违建全拆
2016-05-31 15:00:28 信息来源:生活报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生活报5月31日讯 记者30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年底前所有饮用水水源要划定界标警示标志,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查处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等。
年底前划定界标警示标志
通知要求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已获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按要求设立水源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地表水和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应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年底前完成。
包括13地市35个水源地
另外,清除保护区内点源污染,确保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工业和生活排污口、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大二级保护区非点源污染防治,推行科学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拆除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及违法建筑,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和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防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杜绝保护区内堆放垃圾。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共包括
13地市35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哈尔滨1个(磨盘山水库)、大庆8个、齐齐哈尔6个。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