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积极回应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力求实效保权益多措并举惠民生
2016-05-14 10:02:23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黑龙江日报5月3日讯 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近日,省政府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对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积极回应和具体答复。
深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情况的报告》。会后,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办理。日前,省政府报告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报告中说,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通过招投标、PPP和特许经营等路径,加快城市交通等公共资源项目建设。有效转化我省能源资源优势,提升车辆装备水平,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我省新能源公共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农村线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30多万农村居民出行受益。
关于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问题。报告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线网密度和运输能力。
报告还回答了关于加快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中医药适宜技术将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省政府就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报销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研究处理情况。
报告称,目前,我省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依据为《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基本将康复、针灸、理疗等临床必需、效果确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全部纳入医保诊疗目录中。在实践中,由于各地对针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是否属于治疗性中医诊疗项目认识不一致,出现了部分市、县未将其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在今年制定出台新版诊疗项目目录,并采用准入法进行目录制定。届时,将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并抓好跟踪落实工作。
保障合法权益破解养老瓶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办理情况。
报告中说,我省已将“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做好特困老年人托底养老服务、提高失能护理床位比例”等内容作为“十三五”期间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把养老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在我省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全省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全面、完整和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
报告中指出,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扶持老年宜居社区发展的专项政策,在推进宜居社区建设中探索实施建立枢纽式的为老服务综合体,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老年社区宜居建设,破解我省养老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