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帮母亲说话 被“沾火就着”的亲爹扔剪刀扎伤大腿
2016-04-21 11:32:37 信息来源:大庆网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4月7日讯 日常生活中,亲人之间发生点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可最近家住喇嘛甸的一位父亲,因儿子帮妻子说话,拿起剪刀,竟将儿子的大腿扎伤,妻子一气之下,打电话报了警。
那么,被亲人殴打,就应该“打了白打”吗?真较起真来,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
父亲脾气大沾火就着
63岁的孙某,家住喇嘛甸,熟悉孙某的人都知道,他性格暴躁,家里大事小事啥都说了算,如果有人不听,就会遭到一顿谩骂。
孙某的妻子张某,是个老实人,从不和丈夫计较太多,自结婚那天起,啥事都让着丈夫,从而给丈夫养成了自私的性格。
孙某有一个儿子,现已成家,父亲的所作所为,让儿子心里很不服气。然而,自从儿子结婚离开家后,孙某对妻子张某的态度,更是变本加厉。张某退休后,在家没啥事,愿意出去和老伙伴们玩,每次稍微晚回来一会儿,就会遭到孙某的骂。有时张某反驳几句,孙某就会动手打人,张某怕让邻居笑话,每次都忍气吞声。
前几日,赶上周末,孙某的儿子和儿媳妇回家看望父母。吃完饭后,孙某让张某把水果拿上来,正在看电视的张某,稍微慢了一点,这让孙某很不满意,对着张某一顿大骂。
儿子见此,心里很难过,对父亲说:“爸,你说我妈都这么大岁数了,被你管一辈子了,你能不能讲点理。”孙某听儿子这么一说,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的剪刀扔向儿子,儿子躲闪不及,剪刀扎向了大腿。张某见势不好,打电话报了警。
喇嘛甸公安分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孙某带回了分局。在警局里,孙某很不服气,“我打我儿子咋了?
你们凭啥抓我。”后来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孙某服软了,他承认自己打孩子不对,也表示今后不会再这样对家里人了。民警考虑到此事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并且受害人主动要求不追究责任。
最终,民警将孙某放走。
律师
别把家人不当回事儿
生活中,家庭内部矛盾时有发生,有些极端的家庭,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那么殴打家里人,就该“打了白打”吗?对此,记者对庆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贤伟,进行了采访。
记者:此案中,孙某打的毕竟是儿子,这种亲人之间的伤害,会构成什么罪?
李律师: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他的儿子追究责任的话,孙某就将被拘留和罚款。
记者:此案中,如果孙某的儿子同意,他将会被行政拘留,为什么不是刑事拘留呢?
李律师: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记者:两种伤害对处罚有啥影响?
李律师: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都需要做法医鉴定,要依据鉴定的结果确定轻伤还是重伤。我国对故意伤害构成轻伤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