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五站镇居民反映:建房交2万‘保证金’镇政府4年多不还
2016-04-19 14:05:28 信息来源:生活报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生活报4月6日讯 “我几年前翻建房屋,镇里收了2万元‘保证金’,这都好几年了也不还给我。”近日,肇东市五站镇居民王敬先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今年1月18日,五站镇信访办就此事给他开具了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面写到:“镇政府承认收取了2万元‘保证金’,同意返还,但财政资金紧张,无能力支付,待政府条件状况好转后优先支付。”对此,王敬先表示无法接受。
居民反映:翻建泥草房交了2万“保证金”
据王敬先介绍,2011年10月1日,他趁着过节翻建自家的泥草房。由于房子建得比较匆忙,他没来得及办手续。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要求他缴纳2万元“违建保证金”才能继续施工,并承诺房屋建好后,验收合格就返还这笔钱。“我借钱交了,政府还给开了收据。”王敬先说,房子很快翻建完,2012年他又到肇东市相关部门补办了一切翻建房屋的审批手续。可是,当他到五站镇政府索要“保证金”时,对方却一直不给。
今年1月18日,肇东市五站镇信访办公室就此事给王敬先开具了一份《处理意见书》,上面承认了镇里收2万元“保证金”的情况,也同意返还,不过由于现在财政紧张,待条件好转后再给。对此,王敬先不同意。
镇信访办:类似情况共有7户收了14万
3月18日,王敬先向记者出示了2011年10月9日,镇政府给他开具的收据,上面盖有肇东市五站镇政府公章,收款事由是“违建保证金”。此外,还有翻建房屋后,他在肇东市相关部门办理的房产证,证明不存在违建。
次日,五站镇信访办主任马长久接受采访时,承认向居民开具了《处理意见书》,并表示目前镇里财政困难,暂时拿不出钱。据他介绍,全镇像这种情况共有7户,共收14万元。当年是经镇政府同意收的这笔钱,钱也都落到账上,但由于镇里的财政比较紧张,这些钱并没有专款专用,至于怎么支出的现在也搞不清楚。马主任表示,他已经向镇领导重新进行了汇报,并且可以代表镇政府给居民一个承诺,最迟今年6月份将钱返还给居民。
郝曙华律师认为,居民交的“保证金”从性质上讲不是罚没款,也不是财政可支配收入,只是由政府部门暂时冻结,他们以财政没钱为由延期支付没有道理,这笔钱没了只能说明被占用或挪用,如果真是这样,镇政府最起码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当事人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要求查清钱款去向,申请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