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犯自作聪明作假诊断书数罪并罚
2016-02-01 14:37:18 信息来源:大庆网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2月1日讯 很多人做过自作聪明的事儿,结果吃了亏。然后吃一堑长一智,不再重蹈覆辙。
可偏偏有人不长记性,重复犯过的错误,其结果可想而知,等待他的将是数罪并罚,罪加一等。
孰真孰假三份体检报告单
2015年4月,大庆市某三甲医院的专家指着一份体检报告问高新区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这么严重的病,人已经不在了吧?”检察官回答:“他还活着呢!”专家大吃一惊,然后说:“那他也没有多少日子了,准备后事吧!”
检察官心生疑惑,又将第二份体检报告拿给专家看。专家说,这个人除了乙肝之外,没有其他病。
实际上,这两份体检报告是一个人的,这个人现在还活蹦乱跳的。
同一个人的体检报告单,结果怎能如此大相径庭?
检察官明白了:有一份体检报告单是伪造的,有人想在形式上把自己“整成不治之症”,以逃脱牢狱之苦。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2012年4月,大庆市某高校工作人员李修元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
2013年5月,正在服刑的李修元被医院诊断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未愈,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6个月,回到了大庆家中治疗,并在高新区接受社区矫正。
通过对高新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的李修元身体复查诊断材料的审核,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11月两次批准李修元分别继续保外就医一年。
2015年3月,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要求,以及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专项检察活动要求,对辖区内的保外就医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3月18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检察官通知李修元第二天到医院参加体检,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辖区内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
次日,李修元来到了医院,并带了一份诊断书复印件,上面的检验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诊断结果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乙型病毒性肝炎”。他问检察官:“我前几天刚刚做完诊断,是不是可以不用再做了?”检察官收下他提供的诊断书后说:“按照法律监督程序,你还必须在我们的监督下进行复查。”
就这样,在检察官的眼皮底下,医生为李修元进行了体查和血液检验。
几天后,检察官领取了李修元身体复查报告,发现诊断结果没有明确认定他患有再生性障碍贫血病症。
难道检查有误?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6日为李修元进行第二次身体健康检查,这回的诊断结果干脆就没有认定李修元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
顺藤摸瓜查出犯人伪造公章
3月16日至3月26日,前后仅10天左右,一个诊断结果是再生障碍性贫血,一个诊断结果是没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这中间有什么猫腻儿吗?
检察官拿着李修元的两份体检结果咨询医疗专家,得到本文开头的解释。
听完专家的介绍,监所检察科的检察官们立即将情况向本院检察长钟国庆进行了汇报。
根据李修元前后体检报告结果的明显差异,钟国庆决定派检察官开展调查,彻底查清倒底是医生误诊,还是存在伪造体检报告的情况。如果确定存在伪造体检报告,造成逃避刑罚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于是,一场围绕李修元申请继续保外就医时提交病历的调查开始了。
检察官们首先将调查对象锁定到那家为李修元出具“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结论的三甲医院。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在诊断书上盖章的3位医生都表示对李修元的那个诊断没有印象,予以否认。
为了印证医生们的说辞,检察官们从医院网络系统内调取体检材料上所列的病志、病案号、诊断书号,结果发现,要么所查号码根本不存在;要么所查号码是其他患者的诊病病志、病案号。不仅与李修元本人没有任何关系,所检查治疗的疾病也与再生障碍性贫血、乙型病毒性肝炎无关,甚至有个病志号还是女患者检查妇科病的。
检察官们又将相关的医生名章、医院医务公章与诊断书上的名章、公章印样进行了对比,发现诊断书上的印章也与实际不符。
至此,医生误诊、与李修元合伙伪造诊断书的嫌疑解除了,所有怀疑的线索都集中指向了李修元。
根据这些调查结果,检察官们认定,李修元有伪造医院印章、医生治疗名章和编造假病历逃避刑罚的犯罪事实,已经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
经检察长批准,高新区检察院将李修元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的犯罪线索,依法移交给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费尽心机假诊断书如此出炉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了解,李修元如实交待了犯罪经过。
原来,在2013年5月被批准回到大庆保外就医并参加社区矫正的李修元,享受着高墙外临时的“自由”、和家人短暂团聚生活的同时,他又开始不停地琢磨怎样才能让这“自由”再长些、和家人团聚再久些。
经过一番琢磨,从2013年8月起,李修元多次到一家三甲医院血液科门诊检查、看病,得到了这家医院血液疾病科室的
诊断书、化验单等诊断、治疗材料,从这些材料上获取了医生名章、医务公章的样式。
拿到这些公章、名章的样式,李修元便到一家刻章店,刻制了这家医院的诊断专用章、病历复印专用章和3位医生的名章。
然后,他将自己过去看病时的病历、诊断书、化验单,裁剪粘贴复印,并盖上了伪造的公章和名章,编造了一份自己仍患有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乙
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书,以及相应的治疗记录复印件。
李修元利用伪造的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先后制作了3份假诊断、假病历,作为申请继续保外就医的理由,连续两次被批准继续保外就医。
就这样,他自2013年11月第一次被批准继续保外就医到2015年6月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被刑事拘留,近两年的时间逃避监狱羁押刑罚。
自作聪明老账新账一起算
李修元自作聪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然而,这并非首次。再让我们回头看看,他第一次是如何走进监狱的。
1962年出生的李修元,是大庆市某大学教务科工作人员,平时爱炒股、买个期货或债券什么的。但由于赚少赔多,妻子多有怨言,就把财政大权收归已有,每月只给他500元零花钱。
可是,李修元炒股上瘾,自己又没钱,就打起了自己经手的公款的主意:在单位,他负责收取学生四六级英语考试的报名费。四、六级英语考试每半年一次,每次报名费都有几十万元,这些钱正好自己可以拿来炒股,赚了钱再还回去。
2010年3月,李修元将收取的当年6月的外语四、六级考试的部分报名费存入自己个人银行卡中。然后,从该卡将转入的报名费共25万元,分两次转至自己证券账户,购买了股票。
同年7月7日,他将这笔报名费中的24万元存至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账户中。10月11日,他把余下的报名费15.6万元存至自己单位的账户中。
从2010年3月到2010年9月,仅半年时间,李修元采取同样的方式,挪用四、六级报名费共计94.22万元。
李修元自以为挪用公款之事神不知鬼不知,正在为赚取公家利益而沾沾自喜之时,他挪用公款犯罪一事东窗事发,被判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5年。
公安机关查实了李修元伪造印章的犯罪事实,移送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2月2日,高新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修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与原判有期徒刑没有执行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