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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丨李家超:移交前将所需条件写入协议

2019-06-03 21:54:21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大公报》报道,政府日前聆听社会各方意见后,决定就修订《逃犯条例》提出三方面共六项新措施,以释除外界疑虑,当中包括以行政声明形式确立机制,在每宗移交协议内视乎实际需要而要求申请加入更多人权保障。对于反对派多次抹黑内地司法水平,更指以行政声明形式加入人权保障不及直接加入法律条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反驳指,不写入法律条文是要保持灵活性。李家超又指出,移交安排经过严格过程,按照内地法律条文,相信符合人权保障。

李家超昨日继续联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出席电台节目,向公众解说修订《逃犯条例》的最新改动。李家超强调,政府希望与未有长期协定的司法管辖区以个案形式移交逃犯,这涉及逾百个国家。日后如有适当的严重案件,就可用个案方式处理移交请求。由于不同国家实行不同法系,例如普通法、大陆法,以至综合性质,香港必须灵活处理。所以移交前会将所需条件写入协议,香港和申请方都要签纸作实。郑若骅亦指出,处理不同地方的申请和不同个案时考虑是否需要加入相关人权保障,会更灵活和更有效。

中国已与55国签署移交协议

李家超举例说,香港特区政府向某一个国家或地区提出必须无罪假设,对方将法例向他们展示,说对方已是无罪假设,并质疑这个条款是否必须写进去;对方又认为相关条款由特区政府加入法律不太合适,因此必须灵活处理。他又提到,在1990年和1999年的联合国决议案中,均提到有关移交逃犯方面的制度或一些协议须尽量简化及令其有效,特区政府现正朝相关方向展开工作。

对于外界对内地人权保障等方面表示忧虑,李家超强调,内地现时的法律条文符合人权保障。他提到,中国现时已与55个国家签署移交协议,履行国际责任上绝无问题。他续指,现时列出的37宗的罪行中,在内地法律条文中均属于公开审讯及允许有律师代表,当地法院要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疑犯家属,而在审讯期间可有一至两个答辩人,答辩人亦可以是律师。李家超又指出,在最新的建议下,政府可将探视权和公开审讯等保障,加入与请求移交一方的协议中。

郑若骅:法官判决不偏不倚

对日前路透社声称有香港匿名法官对修例感到不安及可能受到“北京干预”云云,郑若骅强调,基本法保障司法独立,本地法官任命属终身制及不能随意被卸任,相关法例均能保障法官以至暂委法官可以不偏不倚判决。

李家超在节目后回应记者提问时重申,特区政府一直就移交陈同佳一事上是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与台方沟通,过去签订的协议及沟通也是透过这两个平台。他续指,当香港有法律基础后,届时双方可继续处理移交请求及司法互助。

政府与建制派批驳反对派谬论

谬论:提高移交罪行门槛后,有四项跟儿童有关的性罪行被剔除,变相容许色情犯在香港“周街走”。

澄清:若性罪行受害者为16岁以下,香港具域外司法管辖权。

根据现行《刑事罪行条例》,多项性罪行条文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包括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等,港人无论在何地干犯有相关罪行,香港又是否与有关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或司法互助协议,律政司也可直接提出检控,香港法庭亦有权审理,以往已经有多个成功检控并定罪的案例。

谬论:修例后港人财产会被内地没收。

澄清:没收令须基于追讨犯罪所得而作出,香港法院把关审视时,若认为执行该命令违反公义,便可拒绝,而且香港法院须信纳,在执行命令时,受影响的财产所有人有机会在申请地法院提出反对。

谬论:修例后港人在港犯罪会被移交内地。

澄清:香港实行普通法,有属地原则,若案件在香港发生,证据及搜证都在香港,当事人会在香港受审。

谬论:内地可罗织罪名引渡在港人士。

澄清:内地已与全球55个司法管辖区签署引渡协议,若真如反对派所言,内地是一个随意罗织罪名、捏造证供的地方,英美等国又怎能接受与中国合作侦查案件?若有市民因恐惧而从来不去内地,就不涉及被移交,因此不必担心;若常去内地,当内地有需要拘捕,根本不用复杂的移交程序。

谬论:任何国家来到香港的过境旅客,都会随意地被遣送返内地。

澄清:如已和香港签订长期协定的地区要求引渡,按既有方式处理;若并非长期协定,则以个案式处理,需要行政长官以证明书证明两地的个案协议属有效,才启动程序。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引渡要求时,需提出充分证据,特区政府亦会核对请求和资料。

谬论:修例后外商将撤资。

澄清:不法商人一般不敢经常离境,若他知道自己犯法,亦不敢过境香港;在内地的外商众多,亦未见他们撤资。

谬论:台湾陆委会称即使修例亦不会与香港移交逃犯,台湾杀人案疑犯会被移送内地受审。

澄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待法律真空获填补后,会与台方以务实和尊重的态度沟通,要求当地的“有效单位”作出保证,并严词表明不会将陈同佳移送内地。

大公时评:“新移民”惨成“泛民”棋子

文丨耿介之

6月1日,网上出现一份名为“一群在港大陆新移民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联署声明”,声称:呼吁在港的大陆新移民,加入反对行列,以签名发声、参加6月9日的大游行以及之后一切必要的抗争行动,云云。

直至6月2日傍晚,总共只有约300人联署,当中还有多人自称“在香港出生”、“非大陆新移民”,更多的则只有“姓”没有名,甚至只有一个英文字母的所谓“签名”。真正联署人数有多“水”,一眼便可辨别。据称,该联署是由前“端传媒”总编辑张洁平、教大讲师黎明、导演应亮等人发起。

这份联署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其“反修例”的立场,而在于堂而皇之地打出“新移民反修例”的旗号。当中荒谬之处有二:

第一,反修例的“泛民主派”以及“本土自决派”,长期以来歧视新移民,将香港所有问题怪罪于内地新来港人士。早年以“蝗虫”来形容内地人暂且不论,去年“关爱基金”每人派发6000元,“泛民”一些人也反对新移民有领取资格;今年初香港部分医生抗议,称医疗资源“爆煲”根源在新移民;今年一月,公民党杨岳桥还在立法会发起歧视新移民的动议,攻击新移民“抢夺”香港人福利……

新移民一直被“泛民”往死里踏,如果上述发起联署的人如此重视自己“新移民”身份,在面对如此严重的歧视时,为何不表态、不反对、不联署?如此漠视新移民的尊严,还好意思自我标榜新移民的身份出来反修例?

第二,联署不断攻击内地的司法体制,如果不看署名,还以为是美国反华政客卢比奥等人的立场书。而当中对《逃犯条例》修订的指责,完全是依足“泛民”的言论,故意混淆细节、刻意夸大问题,尽管以相对平淡的语调,但毫无理性客观的独立思维,处处显示其极端的一面。这种表现实际上是在自我标签,丑化新移民。虽装得一副“大义凛然”之貌,实则是名利交换的“龌龊肮脏”算计。

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联署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话:“我们将以我们本身宣言,香港,不只是另一个中国城市。”什么叫“香港不只是另一个中国城市”?难道香港不是中国的一个城市?声名这句话的潜台辞,是否等同于:“香港不只是另一个中国城市,还是一个美国的势力范围”?这种赤裸裸的政治投机思维,与辱骂新移民为“蝗虫”的“港独”“本土”势力,有何本质区别?

整件事的本质,其实不难看到的是,“泛民”及其幕后势力在挑拨社群,撕裂社会。而新来港人士,大部分都处于社会中下层,每到一些公共事件,往往成为政治攻击的对象。而这一次,他们惊喜地发现,原来连“新移民”也有可消费的价值。

有些人,平日对“新移民”身份避之不及,一旦有了利用价值,则迫不急待地渲染这一身份,以为凭着这种献媚态度就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政治认可,甘当棋子打着“新移民”的名义去配合反对派势力。然而,其言其行,何异于对新移民这一身份的背叛和出卖。

张洁平等人可以不支持修例,但请不要打着新移民的旗号,因为你们不配!

反对派提逾200修正案“拉布”

《逃犯(修订)条例草案》将会在本月12日于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立法会秘书处指一共收到22名议员提出共258项修正案,以及一项由特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据了解,大部分修正案均由反对派提出,企图“拉布”阻止修例。

张建宗:政府将配合立会审议修例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日表示,政府会配合立法会辩论,又希望议员实事求是,尽快让条例通过,让政府可有法律基础与台湾就移交陈同佳一案展开对话。

张建宗指出,乐见社会近日就修订《逃犯条例》有良好开始及互动,亦是政府等候已久的局面。他续说,由于草案委员会无法召开,因此政府非常珍惜保安事务委员会召开的特别会议,并会珍惜未来会议的机会以继续争取更多时间进行更多互动及解说。

对于预计修正案何时通过,张建宗表示,要尊重立法会及立法会主席之安排,惟他强调立法会将在七月休会,修正案有其时限,故希望议员能够实事求是,就修正案建议继续讨论,又指政府会配合讨论。

张建宗重申,现时当务之急是通过条例,让政府能够有法律基础与台湾当局正式展开深入对话,又指政府是以有诚意、互相尊重及没有前设的情况下跟进事件。

据悉,反对派为阻修例,无所不用其极,无视议会规则,侵犯议会庄严。民主党今次成“拉布”冠军,共提出九十六项修正案;“议会阵线”紧随其后,提出七十四项修正案获亚军;公民党及“专业议政”则分别提出三十项及十项修正案。

财爷:新修订平衡各方关注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修订后的《逃犯条例》方案是一个顾及不同持份者关注的平衡方案。他希望香港社会面对争议时,能本着同舟之情,寻求相互理解,消除误会。

陈茂波指出,特区政府团队已积极向各界多角度解释修订内容及未来的操作程序和保障。在听取各界意见后,特区政府已连番修订建议,包括减少可引渡的罪案种类、可申请加入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额外条件,及提高可引渡的判刑年期门槛,从而将可引渡的范围集中在触犯严重罪行的通缉犯。

陈茂波提到,所有的引渡申请决定均可上诉到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而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开庭处理案件的时候,必然会包括一位外籍的非常任法官,他们都是来自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司法界权威,不少曾任当地最高法院院长。陈茂波认为,这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公正、独立的另一明证。

陈茂波重申特区政府最新建议的《逃犯条例》新修订方案是一个顾及不同持份者关注的平衡方案。

密切留意贸战形势变化

此外,陈茂波又提到中美贸易摩擦,预期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的风险不断增加,市场对经济前景的看法亦转趋负面;加上欧洲经济疲弱,英国能否有序“脱欧”充满变数,政府会留意形势变化,并作以防万一的准备。

家教联会吁杜绝政治入侵校园

近日反对派发起所谓学界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有团体针对全港中学生进行政治宣传,要在校园内成立有关政治组织,派发单张及宣传政治等讯息,并鼓动中学生参加街头抗争。事件令香港区家长教师会联会深表震惊及关注。

该会发表声明表示,家长深切期望子女在健康安全的环境学习及成长,不应受到任何政治团体针对性的言论及政治入侵,担心未成年子女若受误导及参与抗争行动,因而误堕法网,前途尽毁,抱憾终生。

该会指出,中学的年终考试期将至,呼吁家长们须关注子女的精神健康及情绪压力,专心学习,与学校保持紧密沟通,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影响。他们亦衷心感谢校长及老师谨守专业岗位,与学生以客观、理性及持平的态度,从多角度分析思考社会议题,携手捍卫校园,杜绝政治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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