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揶揄德国:为何不庇邓浩贤
2019-05-29 19:41:21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文汇报》报道,患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ADHD)的男侍应邓浩贤,承认在旺暴期间“贪得意”而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头及摇动路牌,去年4月被判监2年10个月,服刑中的被告不服刑期过重,上月获高等法院批出上诉许可,惟昨日上诉庭3位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就在fb发帖揶揄给予“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黄台仰及成员李东升“难民庇护”的德国政府:“德国政府要把邓浩贤也接过去吗?”
27岁的上诉人邓浩贤,被捕时报称任职餐厅侍应。案情指他于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4时,在旺角山东街和弥敦道与警方防线对峙,其间向警方投掷砖头和摇动路牌。同年的11月他被警方拘捕,去年4月11月,因一项暴动罪成在区域法院被判监两年10个月。
代表上诉人的大律师陈词指,呈堂录像片拍到上诉人只有一次拾起砖块投掷,对比另一宗涉及纵火烧的士,被裁定暴动和纵火两罪罪成的杨家伦案,本案的量刑起点不应同是5年,建议用4年作量刑起点。
法官反驳,据上诉人同意的案情,他当时手持“bricks(多于一块砖头)”,可能他掷出不只一块砖,只是现场仅拍摄到他掷出一块砖的过程。又指上诉人在现场摇动路牌,实际上是为其他参与暴动者提供“弹药”。
律政司代表陈词指,本案牵涉暴徒有100至200人,60名现场警员中有29人受伤,其中一人更获批近1年病假,上诉人在闹市参与暴动,虽不涉纵火,但其站在近100人的群众前线掟砖,与他人伙同犯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市民安全,判刑须有阻吓作用。至于5年的量刑起点虽较高,但非太高,以暴动事件对公众安全构成的危害,总刑期2年10个月并不过重。
梁振英昨日在fb发帖,在转载有关新闻的同时,揶揄道:“德国政府要把邓浩贤也接过去吗?黄台仰对得住梁天琦和邓浩贤等人吗?以西方国家马首是瞻的香港反对派,会发声为邓浩贤呼寃吗?”
批评德干预修例
其实,德国政府的“庇护”准则是什么?为何独厚黄台仰和李东升?观乎德国政府默许两人在修订《逃犯条例》的关键时刻高调曝光,连赖以成名的“港独”都忽然拒讲,反而只讲《逃犯条例》的修订,而一直反修例的香港反对派就同时起哄,所有明眼人都知道德国政府是在打什么“如意算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