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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完全支持香港做的这件事,有两大背景

2019-05-24 18:12:44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据新华社报道,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访京团。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会见中,韩正提及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在开展的“两个条例”修订工作。韩正表示,中央完全支持特区政府正在开展的“两个条例”修订相关工作,相信经过特区政府的努力工作和各界理性的讨论,一定能消除疑虑、形成共识。希望各界人士为维护香港的法治形象而共同努力。

据大公报报道,两个条例即《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今年年初以来,“两例”修订的议题备受舆论关注。那么,韩正副总理提到的这两个条例是怎么回事?和普通人又有什么关系?

为何要修订两个条例

如果关注时事,就会发现,近几个月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拟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一事频频见诸于媒体端。权威资料显示,两个条例于1997年生效,目的是让香港与其他地方透过合作打击严重罪案,对刑事案件执行司法公义,防止罪犯潜逃从而规避法律制裁。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相关机构和权威人士对“两例”修订的背景进行了介绍。

首先,修例是因为一个个案。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文章介绍,香港保安局在今年2月向立法会提交建议,修订现有《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这源于一宗发生在台湾的杀人案。

根据相关报道,2018年2月,香港一名少女与男友赴台北共度情人节,其间疑遭男友在当地杀害后弃尸草丛,男方随即逃回香港。由于香港和台湾没有签署相互移交逃犯协议,此案胶着快一年没有结果。

据悉,该嫌犯因“洗黑钱”等罪名已于4月29日被判监29个月,如果扣掉其已被关押的13个月,再考虑服刑期间若行为良好可在刑期三分之二时假释,其最快可于今年10月出狱。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月29日下午在会见媒体时表示,“这宗令人非常伤感、亦令很多香港市民很愤怒的案件,一名香港市民在台湾谋杀了另一位香港市民后逃回香港。台湾当局提出了希望我们移交,但碍于现时法律上的限制,我们没有一个法律基础可以进行这项移交的工作。”

林郑月娥提到,特区政府希望能够通过修改两个条例,以提供这方面的法律基础做移交逃犯的工作。

其次,处理整体的法律缺陷。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月15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后向媒体谈及了修订两例的初衷。他表示:“当然触发点是因为台湾杀人案,凸显了我们现在的法律缺陷,以及执行上的很多漏洞。但如果类似的案件几个月之后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同样发生,我们是否不处理呢?我相信要处理的也都不应该只是单一处理现在单一的案件,必须要处理整体的法律缺陷,去确保将来都不会有类似的案件再发生。”

李家超谈到了一个现实情况,他说:“因为的确我们只跟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移交逃犯(协议)的安排,而没有签长期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超过百个,而在没有签订这些移交逃犯(协议)的时候,要去看看有没有一个方法以个案形式在没有长期协议安排之下,我们处理有关的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

李家超也提到了修改的路径,他说:“我们希望用同一个标准,去处理没有跟香港签订长期移交协议的任何一个司法管辖区,会以个案的形式,去处理类似譬如我们现在所面对的一些严重罪行。”

林郑月娥此前也曾表示,修订《逃犯条例》不单只为处理台湾杀人案,也顾及往后其他案件。以往类似个案因欠缺法律基础,以致疑犯不能移交,政府希望作出改善。

“法理”和“现实”依据

事实上,关于逃犯移交机制,香港不仅仅与台湾存在问题,与内地、澳门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澳门月刊》今年3月刊载的一篇题为“由香港修订《逃犯条例》所引发的思考”文章提到:目前,香港已与32个司法管辖区签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议,以及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议,但与台湾、澳门和内地却一直未有一套逃犯移交机制。

这方面也有现实的例子。香港媒体曾报道,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于2014年因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及洗黑钱,在澳门被判入狱5年3个月,但因香港和澳门没有引渡协议,刘銮雄缺席聆讯。

再看香港和内地。《大公报》今年4月一篇文章指出,在现行逃犯条例下,内地是其中一个不能与香港移交逃犯的司法管辖区。

政知君注意到,5月中旬,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对修订“两例”的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据新华社报道,这次会议指出,香港特区政府近期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法理”和“现实”指的是什么?

根据报道,上述会议指出,一方面,香港基本法第9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应有作为。另一方面,修订条例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关天”甚至“一尸两命”的严重犯罪嫌疑人及时得到惩治,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会议也提到了一个现实背景:据不完全统计,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已向香港移交260余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尸”案疑犯、尖沙咀珠宝钟表店劫案5名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击犯罪,助力香港成为当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

据媒体今年3月30日报道,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早前透露,内地有300多名重犯逃到香港,全部“有名有姓”,都无法移交内地。相关评论也指出,《逃犯条例》1997年4月25日发布实施。从回归以来的司法实践看,该条例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着三个方面的显著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阻碍香港与内地,以及港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使得香港在某种意义上成为“逃犯天堂”。

香港修例,有人竟去见了美国国务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次提出修订“两例”也面临着外部“干扰”。

政知君注意到,香港要修订法律条文,竟有一位香港人跑到大洋彼岸去见美国国务卿商讨该问题,让人觉得荒唐且大跌眼镜。这个人就是香港“民主党”主席李柱铭。

在5月1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陆慷表示,“首先必须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美方应当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修例、完善法律制度。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是错误的,试图借机怂恿在香港特区制造混乱既不得人心,也不可能得逞。”

陆慷说,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事实不容否认。

陆慷也提到:“香港特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既是为了解决现实个案,也是为了堵塞法律漏洞,在香港特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更好地开展移交逃犯和刑事司法互助。这有利于共同打击犯罪,维护法治,避免香港成为避罪天堂。中国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修订相关条例。”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美国首次谈及香港修例一事。在5月8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就有媒体问及美国国会有关机构发布报告谈修例,当时,发言人耿爽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势力试图干预香港事务。

来源: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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