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8人毫无悔意 无视公众权利受损
2019-04-25 00:50:23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违法“占中”案九犯今日(24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宣布判刑。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在任何自由社会,个人的言论自由必受规限,目的是防止社会出现混乱、预防罪案和保障其他人的权利。自由社会的人享有无限大言论自由的说法,必然是错误的。
法官指正在接受判刑的8人均毫无悔意。
陈官引述英国案例,强调只有在被告人有悔意的时候,法庭才有判处非监禁刑罚的理据,但正接受判刑的8人均毫无悔意。陈官强调,“悔意”并非指各人应放弃他们的政治信念,而是他们对公众造成不便的“悔意”。陈官坦言,公众至今仍得不到他们应得的道歉。
陈官认为,本案案情不符终审法院在黄之锋案所界定的“公民抗命”。相反,各被告人只顾自己的政治理想,无视在港岛上班的平民百姓因交通阻塞而受苦。他们犯法的后果,竟由普通市民承担。“占中”期间或有不少感人故事,但故事的另一面,是“占中”对很多市民造成不便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