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外部势力非议“占中”案判决是双重标准
2019-04-10 21:29:30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为什么西方国家可以对示威集会中非法行为制造者进行拘捕和惩治,而香港法院依法判决非法“占中”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就成了“惩罚和平的政治异议”呢?就是“用上了过时的普通法控罪”呢?这是什么逻辑呢?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吗?
非法“占中”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等9人,被控在“占领”运动中,就煽惑公众妨扰等共6项罪名,9人分别裁定1项及2项罪名成立。香港反对派、末届港督彭定康和外国势力,异口同声以所谓寻求复仇、打压言论自由、撕裂社会、普通法控罪过时等谬论,攻击和抹黑香港法庭的判决。
对香港司法制度不尊重
彭定康声称,在大多数人认为,香港政府应团结社群时,却用上了过时的普通法控罪,对2014年发生的政治事件寻求复仇,造成令人震惊的分裂。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声明,众议院议员James P. McGovern及美国参议员Marco Rubio表示,“占中”9人被判罪成,是惩罚和平的政治异议,缩小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空间。德国国会人权及人道救援委员会主席Gyde Jensen表示:“令人震惊的是,争取人权活跃人士和民主派领导,在香港的风险愈来愈大。我们不能接受抗议者在行使言论自由与 和平示威时受到恐吓。”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批评彭定康说裁决是利用过时的法律向“占中”人士报复,是完全曲解了法律的定义,也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不尊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惩治非法“占中”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如果有任何其他国家的人士,片面理解判决为损害社会,属于毫无道理及毫无根据。陆慷表示,当年持续79天的非法“占中”,严重冲击香港法治,严重损害香港社会稳定及公众正常生活秩序,如果有关情况,发生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相关政府作出任何切实维护公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决定,无可非议,他认为批评者只要留意其他国家发生的情况,就可以有更公正的结论。
欧美不容许违法占领行动
例如,2011年发生的“伦敦大骚乱”,严重影响英国营商环境和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形象,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英国政府以铁腕严惩暴力活动参与者。英国警方逮捕了至少2,952人,被起诉者至少1,774人,317人被判刑。
同年美国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也受到美国政府的严厉镇压。当示威群众占据行车道以致影响交通时,警方立即行动,当场抓捕700多人,事后有20人因扰乱治安而遭刑事指控,当中一名参议员的助手更被判监13年。
法国旷日持久的“黄背心”运动,示威者在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放火烧商店,沿途不少商店被毁坏和抢掠,法国政府派出军人维持治安,逾1,700人被捕。
这显示,英美法均不接受“占领华尔街”、“伦敦大骚乱”、“黄背心”运动,以及采取暴力手段扰乱社会治安,是所谓“公民抗命”运动的说法。FBI更称“占领华尔街”运动是“恐怖主义”行动,并以对付“恐怖分子”的手段对付参加者。时任英国首相卡梅伦指“伦敦大骚乱”给整个国家敲响了警钟。法国经济部长勒梅尔呼吁法国人要站出来对“黄背心”示威暴力说不。这说明欧美等民主国家,也不容许违法占领行动。
为何不见彭定康出来说英美政府用上了过时的普通法控罪,对政治事件寻求复仇,造成令人震惊的分裂?为何不见美国反华议员对美国政府镇压“占领华尔街”运动,说成是“惩罚和平的政治异议,缩小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空间”?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吗?
作者:黎子珍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