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弃保潜逃重囚37年 香港历来最重
2019-04-04 23:48:40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一名41岁男子早前被裁定贩运市值高达1000万港元的冰毒进入香港,今日(4日)上午于香港高等法院被重判监禁37年4个月。警方指这是近年法庭就贩毒案判处最重的刑罚,认为判刑合理且相信具阻吓作用。
41岁被告李名豪,被控2016年2月26日,于浅水湾贩运35包共重35公斤的冰毒。同案本有其他3名男被告,案件在2017年于高等法院审理,李名豪在审讯期间曾弃保潜逃,终在去年4月落网。其余3人中有两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各被判监33年。
案情指,当日警方毒品调查科采取监视行动,见到包括本案被告的4人在浅水湾一带活动,其中2人从一艘快艇上将2箱物品搬上车,一行人驱车前往油麻地后遭警方截停拘捕,并起出2箱毒品。
被告在庭上承认不依期归押罪,但极力否认贩毒罪,经审讯后被陪审团裁定罪成。法官判刑时就贩毒罪采纳33年作为量刑起点,但由于有证据显示被告为主脑角色,控制另2人提取毒品并监督运毒过程,加上案件涉及外地运毒入境的元素,下令加刑4年,再加上被告不依期归押罪被判的4个月监禁,总刑期为37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