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峯抢phone 3宗罪表证成立
2019-03-30 03:59:54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葛婷)"峯抢手机"案主角、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去年4月在立法会大楼内强抢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的手机,并躲入男厕16分钟偷看手机内容及将档案用电邮传予自己。他事后被警方拘捕及控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三宗罪,被告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三罪表面证供成立,下周一(4月1日)继续审讯。许智峯暂未决定会否出庭自辩。
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第四天审讯,控方继续在庭上播放警方去年5月5日与许智峯会面的录像片段,片中许对警方的提问,一概以"无嘢想讲"、"我无嘢讲"及"无补充"来回应,全程未有回答问题。控方完成举证,许智峯被法官裁定三项罪名表面证供成立。
现年36岁的许智峯,除是立法会议员外,亦是中西区区议员。控罪指他去年4月24日在立法会审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期间,于立法会综合大楼内,目的在于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即一部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手提电话。许亦被指同日在立法会大楼内袭击并阻碍公职人员,即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诺施。
还机前传电邮涉"偷料"
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许智峯抢得手机后直奔入男厕并逗留长约16分钟,其后才将手机交还运房局职员。
警方的数码法理鉴证科专家调查确定,在手机被抢去至交还前,有人将涉案手机内5份文件档案用电邮方式传送给被告许智峯,并有一个删除发送电邮的记录。
案情指,警方在去年4月25日接获女事主报警,指在立法会大楼内遭人抢去手机及一页文件。其后警方三度进入立法会大楼搜证,调查范围包括2楼会议室一带。许智峯亦先后两度公开"道歉",并被民主党冻结党籍,同时面对其他议员的谴责动议。
去年5月5日早上9时44分,警方在屯门拘捕许智峯,当日下午先将他押送旧湾仔警署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办公室调查,其后再转送湾仔警察总部,直至当晚11时许,被扣查超过13小时的许智峯获准以现金1万元保释,保释期间须定时到警署报到。
据悉,许智峯最初被指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和"普通袭击"两项罪名;其后再被指控多两项罪行,包括"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及"刑事毁坏"。
不过,至去年10月16日正式落案检控时,警方放弃控告许一项"刑事毁坏"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