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锋:香港不能成为“逃犯天堂”
2019-03-11 23:23:04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香港少女在台湾遭男友杀害案,由于香港和台湾没有刑事司法互助,变相令逃返香港的疑犯不用受到法律审讯。对此,保安局建议修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删除条例中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部分的限制,容许一次性个案方式适用于香港与任何未与其签订有长期移交安排的地方,并建议处理个案时,由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在不惊动逃犯或公开披露个案细节的情况下,启动临时拘捕及移交的请求。
然而,当政府将修改方案提交立法会讨论时,反对派议员却一味阻挠,上纲上线,完全不顾法治和公义,企图藉此制造破坏“一国两制”和诋毁内地法制的议题,让香港沦落成为“逃犯天堂”。
由于历史等原因,香港与台湾、澳门和内地至今仍未有一套移交逃犯机制。此次保安局提出的修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助堵塞现时香港的法律漏洞。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严重刑事罪犯逃脱犯罪地,国与国之间、国与地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互相签订移交罪犯等司法互助协定是平常的事情。香港基本法第九十六条也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如今,特区政府也与其他20多个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移交逃犯协定,这充分证明了,制度不同绝对不会成为影响共同打击犯罪、彰显法律公义的借口。
条例的修改也正正显示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核心价值,不容香港成为“逃犯天堂”。在条例的运作机制上,也完全保障了疑犯的基本人权和公义,并且将移交安排规范化,令犯罪者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鉴于香港少女在台凶杀案凸显香港现行法例的漏洞,香港与台湾、澳门及内地等应该签订长期双边移交逃犯协定。
作者:陈晓锋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就是敢言”执行主席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