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党”被取缔上诉 行政会议驳回
2019-02-23 08:04:31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保安局此前引用《社团条例》,宣布取缔“香港民族党",“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根据程序向行政会议上诉。行政会议秘书处昨日透露,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已驳回“民族党"的上诉,维持“民族党"为非法社团的决定,陈浩天称会再寻求法律意见。各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直言,特首会同行会驳回其上诉是意料中事,而该决定具有法定效力,相信法院不会轻言推翻,但提醒要警惕“民族党"或借此大做文章,联同外部势力掀起新一轮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动。
保安局于去年9月首次引用《社团条例》将“民族党"列为非法社团。陈浩天其后根据社团条例的规定,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上诉。行会3名成员组成委员会负责处理上诉,并于上月开展聆讯,并在昨日正式驳回了陈浩天的上诉。
陈浩天昨晚接获政府的信件通知,确认其上诉被驳回。据引述,负责处理上诉的3名行会成员指出“民族党"成立目的是为了建立“自由和独立的香港共和国",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同时鼓吹敌视内地民众。
3人小组指出,根据“民族党"过往的历史和言行,并没有合理理据确信“民族党"不会主张或采取暴力以争取“香港独立",且并无证据显示“民族党"停止有关想法,及主动和持续地以行动追求“香港独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3人组的观察和建议。
信中续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考虑过申请人提出有关审讯的不公平之处,并认为有关指控不成立,故经考虑上诉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及整体的证据和材料,认为有足够原因以保障国家安全、公众安全、公众秩序和自由人权等为由,禁止民族党运作。
陈浩天声称会再咨询律师再作决定,再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请。
马恩国信法院不会轻言推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向香港文汇报表示,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是根据《社团条例》赋予的权力和机制去处理是次上诉,并由3位行会成员组成上诉委员会处理。
他相信3人小组已充分考虑了保安局局长和社团主任提出的理据,及详细考虑陈浩天提出的反驳意见和证据,在全盘考虑后才驳回其上诉。
他续说,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接纳了3人组的观察和建议并作出集体的决定,在程序上完全符合《社团条例》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行政会议的决定为行政机关最高层的决定,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相信法院是不会轻言推翻的。
傅健慈:驳回上诉合理公正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指出,陈浩天此前在提出书面陈述抗辩的问题上多次拖延时间,但保安局局长多次延期,给予他抗辩的机会。行会则审视了所有事实、证据、法律,和陈浩天的书面陈述抗辩,在符合程序公义的情况下驳回陈浩天的上诉,是合理、公平、公正的裁决。
他强调,必须严打“港独"和依法取缔非法社团,保障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社会安宁,确保“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能够有效实施。
何俊贤忧“民族党"联独搞事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表示,行会是次的决定实属意料中事。他又指,要警惕陈浩天及“民族党"或会借特首会同行会是次的决定,联同其他“港独"分子以至外部势力大造文章,挑起市民对特区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不满,必须谨慎对待,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