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学老师:不容反对派扭曲《国歌法》立法
2019-01-29 23:15:18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国歌法》本地立法,经过去年初的立法会公听会向公众咨询之后,终于上周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在香港,但凡涉及国家事务,反对派都会绞尽脑汁来反对,以此凸显其存在感。今次《国歌法》本地立法也不例外。
“香港众志”在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挂起“不歌颂的自由”,《国歌法》有压迫人民歌颂国歌吗?答案根本没有。《国歌法》只是讲求尊重,根本不是强迫歌颂。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何谓“尊重”,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国歌奏起,站起肃立也是最基本的礼貌。
许多香港人旅游的必去之处--泰国,每天早上8点和下午6点正,在学校、公园、电台、电视台都会播放泰国国歌,而那时大家都会停下手上的工作,就地肃立直至国歌结束为止。我们到了当地都会“入乡随俗”,难道回到家,就连这么简单的尊重都做不到吗?
更重要的是,今次《国歌法条例草案》第9条中写到,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使学生学习歌唱国歌,并教育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和奏唱国歌的礼仪。这一点,笔者看来,今天不少香港的新一代,对国家认识不足,尤其是近代史,从国歌历史认识抗日战争、新中国建立等,对于建构国民身份认同不可或缺。所以在《国歌法》加入中小学必须学习国歌、国歌历史以及精神内涵,更显必不可少。
《国歌法》本地立法根本属于特区政府在落实基本法附件三的宪制责任,责无旁贷。无论是在宪制上,还是实际需要,例如从教育上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维护国家的尊严和统一,《国歌法》本地立法不容否认。
作者:穆家骏 中学老师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