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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德权:国歌法定罪门槛高

2019-01-28 00:02:20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报》报道,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表示,触犯国歌法需要符合三个元素,包括是否公开场合、是否有意图侮辱,及是否做了一些侮辱国歌的行为,而法庭亦会看事件发生的场景及背景,去判断是否违反此罪行。他说,有关奏唱国歌时的礼仪属指引性条文,例如唱国歌走调或唱得不好,只要市民并非存心侮辱国歌,便不会堕入法网,更不会出现“瞓喺度都中枪”的情况。

聂德权强调,国歌法的法例精神是提倡尊重国歌,并非“罚人”,罚则只希望起到阻吓作用。他相信,日后随着法庭个案累积,原则和界线将愈见清晰。

他亦重申,国歌及歌词十分清晰,希望市民不要作任何故意贬损或删改。

至于学生因顽皮而在学校作出侮辱国歌的行为会否负上刑责,聂德权表示,有关行为会根据香港的教育机制及体系,由校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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