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自欺欺人 滔滔诡辩满纸荒唐言
2018-12-16 02:24:14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佔中”策劃者戴耀廷等九人被控“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等罪一案昨日审结,押后明年四月九日宣判。
案件经十八天审讯,十八天来,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不但没有为自己当日一手发起“佔中”的违法行为负上任何责任或表达悔意,相反,三人竟俨然以“受害者”自居,把责任全部推到学生和市民身上,说他们的原意只是几千人佔领五天,后来学生不肯撤退,场面失控,他们没有参与、也没有“影响力”云云。
这真是一派胡言。激进学生后来不肯离去可能是事实,但是谁作出鼓动,把大批青年学生煽惑到“佔中”场地上来?又是谁把歪理说成正理,把违法佔领说成是“违法达义”?正是一切罪恶皆由三人的煽惑而起,始作俑者如今却想置身事外,有这麼便宜的事吗?
更为荒谬的是,戴耀廷等还把相关责任推到特区政府和警方身上。他们说,是警方施放催泪弹后“佔中”人数才大增,又说是因为梁振英政府迟迟不“拉人”、不採取清场行动,“佔中”才会旷日持久、拖了七十九日。按他们的说法,“佔中”不是由他们而是由特区政府和警方所造成,但他们一方面指责警方施放催泪弹、另一方面又指责警方不拉人、不清场,如此“输打赢要”、自相矛盾,到底理据何在?
更可笑的是,戴耀廷庭上自辩,像教书演讲一样长篇大论、滔滔不绝,苹果日报翌日两大版篇幅全文刊登,而文章只值“满纸荒唐言”五个字,头一句“我站在这裏就是为了公民抗命”已是谎言,戴耀廷站在被告席上不是为了什麼公民抗命,而是因为违法佔领。戴耀廷自始至终以争取民主和公民抗命为大前提作自辩,把违法行为合理化,完全是在偷换概念、自欺欺人。法治下只问违法不违法,没有什麼抗命不抗命。戴耀廷应该为其煽惑违法“佔中”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