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藐视罪成 占旺15人判刑
2018-10-27 19:02:0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15人涉嫌在2014年非法占领行动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阻碍清场,违反禁制令,昨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成,其中最高刑罚被判即时监禁四个月。
八月底被裁定罪成的5名被告包括翁耀声、刘铁民等昨午到高院应讯,案中另外10人在案件开审前认罪。他们被指于2014年11月25日在旺角亚皆老街违反法庭禁制令,阻碍警方及执达吏清场。
法官陈庆伟于判词指出,被告刘铁民于案发当日高度参与占旺行动,根据控方片段,执达主任宣布清场期间,刘一度持黄色横额,又协助占领行动的组织者清除平台,之后站在警方防线前面。法官考虑到他没有作出暴力行为,被捕时亦没反抗,故判监四个月。
对于其余14人,法官考虑部分人已认罪或在参与占领中的角色有限,分别判监一至两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半,及罚款一万至1.5万元。
被告包括认罪的10人:黎宇声、罗慧茵、陈子勋、陈玮锋、朱瑞英、黄嘉义、江金桃、陈遨天、陈荣华和梁翰林;萧云龙、文伙安、翁耀声、陈柏陶及刘铁民在受审后被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