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之言:法律界:量刑差异非“平反”
2018-09-09 04:14:5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特区终审法院昨日裁定因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而冲击立法会的13名被告“上诉得直”,他们的刑期应为已服的刑期,可实时释放。有法律界人士强调,是次判决并非为“平反”众人冲击立法会的行为,只是特区终院与上诉庭在量刑起点存在差异。不过,有人则认为是次判决可能向社会发放错误信息,令更多年轻人以身试法。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 、大律师马恩国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强调,终院的判决并非为他们冲击立法会“平反”,任何人冲击和使用暴力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判以监禁。
他解释,终院和上诉庭均认为13名被告应判处监禁,惟双方在量刑起点存在差异,其中终院认为上诉庭以监禁15个月为量刑起点“过高”,并考虑到被告已经服刑一段时间。
马恩国提醒,13名被告使用暴力冲击立法会,导致财物受损、职员受伤,是不争的事实,理应严惩,劝诫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对判决感到失望,相信特区终院是基于“同情”,推翻上诉庭判决,轻判暴力冲击立法会的被告。
判决未真正反映严重性
他认为,是次判决没有真正反映案情的严重性,未能起到阻吓作用,甚至有可能向社会发放错误信息,令更多年轻人以身试法,用极端的违法行为去表达他们的意见。
傅健慈质疑,终院最终放生暴徒,会令广大市民担心香港的长治久安和优良法治精神受到损害,更助长“港独”的蔓延,进一步危害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香港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