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86受理点办港居民居住证
2018-08-27 20:01:59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星岛环球网消息:广东省公安厅26日晚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广东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大公报》报道,广东将在全省21个地级市共设386个受理点,其中深圳、广州、珠海、东莞分别有21个、15个、30个、34个点,港人亦可登入“平安南粤网”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受理点等详细信息。
广东省公安厅指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如需办理业务,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居住证相片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省内各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谭耀宗促放宽个人税限制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在北京开会,将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港人在内地住满183天但不足一年,以往只需将内地的收入部分纳税便可,在新例下,无论其收入是来自内地还是香港,全数都要在内地纳税。
有份审议修正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在电视台节目上称,不希望新修订的税法会影响港人申领内地居住证意欲,故已联同多位民建联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去信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希望放宽内地港人的税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