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斥陈浩天乞美不可纵容 议员轰图断港米路
2018-08-22 18:24:00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图:多个团体请愿批评“港独”分子无法无天,要求政府尽快就23条立法 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报》报道,“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日前所谓以公开信乞美制裁香港的言行触犯众怒。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批评陈浩天举动不恰当,对陈浩天的行为深切遗憾,又说任何一个合情、合理的香港市民都不会纵容这种行为。多名政界人士怒斥“港奸”陈浩天,其心可诛,天理不容。
林郑月娥昨严肃批评,指将陈浩天的行为形容为不恰当,可能不足以反映公众强烈的不满及愤怒,因每一个生活在香港的市民,无论是否支持“一国两制”,只要居于香港,每个人都要维护香港的利益。她又留意到社会人士对陈浩天的行为感愤怒,即使是政治立场较温和的评论员都认为此举不可接受,她对陈浩天的行为深表遗憾。
谭耀宗:政府应正视“港独”扩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斥责陈浩天向特朗普发信,要求撤销中国和香港世贸成员资格的所作所为,对香港和国家不利,希望陈反思已出现的许多批评声音,勿愧对社会。谭指过往有人认为,香港没人会推动“港独”,因觉得“港独”没出路、搞不起来,但近年可见社会上出现愈来愈多人有组织、有纲领、有行动地推动“港独”,引起很多市民关注和不满、要求政府正视。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说,大众不应低估陈浩天的所作所为,他不只发表言论,而是组党分裂国家,是违法行为。对于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指陈的行为违反煽动罪,胡汉清认为张晓明的说法正确,官方有足够法律考虑及基础才会作有关表述。他又说,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第10条的条文,并非一定要有暴力行为才构成煽动罪,即使是言论及文字都可能触犯煽动罪。
“港奸”害死所有港人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形容陈浩天是“港奸”,他写信给特朗普,要求美国将中国及香港在世贸组织除名,完全是其心可诛:“陈浩天竟然希望香港断‘米路’,这是对所有香港人不敬,都是害死所有香港人。”
另外,20多名珍惜群组、爱港之声、反黑金关注组成员,昨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礼宾府,要求政府尽快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他们认为现时“港独”分子无法无天,全因法律保障不足,强调23条是保港卫国的保护罩。
糖衣包装下的丑陋动机
《大公报》的“乱港档案解密系列”揭露,乱港派如何在美国支持下与境外“独”势力合流,一步一步地在香港策划及推动“颜色革命”的过程。
2010年2月25日,在中亚策划颜色革命的老手杨苏棣出任美国驻港澳总领事,一年后,由郑宇硕任荣誉校长的华人民主书院于2011年5月在台北成立,这个所谓民间组织,长期接受美国资助,两者之间的关系绝非巧合。
郑宇硕为何将华人民主书院设在台北,而非香港?理由简单,一则便于收取“美金”,逃避监控。其次,这个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在香港策划违法“占中”行动及培训人才,为免被发现,距港不过一小时航程的台湾,便是理想之地。而《大公报》昨日已报道,“‘占中’两大前线学生首领周永康及杨政贤便是培训的‘独果’。”
2013年,夏千福接掌美国驻港总领事,将杨苏棣明刀明枪的“颜色革命”改称为“宁静革命”。新瓶旧酒,目的一样,就是利用香港乱港派实现美国颠覆中国政权的目的。
连日报道铁证如山,美国支持乱港派搞风搞雨,目标就是北京。香港与祖国是命运共同体,港人必须认清当前一连串复杂的政治态势下,敌对势力背后的动机,什么民主、自由,只是糖衣炮弹。
闹坏?还是纵坏?
有人说,这陈浩天、这外国记者会、这“港独”,何必理会、何必责难、何必高调炮打,看,重击反而让他们水鬼升城隍,红了、响了、人人都识了。
连政府的态度亦如是,在“港独”演讲会事前、事后,特首以至官员都是轻轻表态,轻到不能再轻,搔痒般,生怕引起“港独”友反弹。日前陈浩天去信特朗普要求美国撤销香港的世贸成员身份,林郑回应得好有技巧:“难以找到形容词去形容这个行动”,即是说,连用一个形容词去形容他们的恶行都不敢。
“港独”,是被“闹红”的吗?我想介绍大家去旺角登打士街一家楼上咖啡店看看。
那里堂而皇之地挂着一幅“香港独立”布幔,店铺每个角落尽是反对派洗脑口号:“They can't kill us all”、“Hong Kong is not China”、“土地属于人民”……咦,土地属于人民?即是共产社会?一班脑残,连自己信奉什么都未搞清,就要“独立”。
有网友上载照片说,不只旺角,其实大澳都有一间环保时装店,早就挂上一张三人梳化般大的“香港独立”横幅。
旺角是城,大澳是乡,即是说,城乡的“独”患都已遍地开花。
有些行为,闹,不会变本加厉;纵,才会愈踩愈深。红线就是红线,逾越了没后果,那红线画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