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反称“被打压” 梁国雄恶人先告状
2018-08-02 04:13:04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香港《文汇报》报道,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日前正式入禀高等法院,向社民连“长毛”梁国雄追讨近300万元薪津。梁国雄昨日声言其上诉程序未完成,行管会的做法是“不合理”,但避谈自己从无正式回覆行管会有关薪津追讨安排一事。多名政界人士指出,梁国雄对行管会不瞅不睬,行为不负责任,行管会循法律途径追讨有法律依据,批评梁国雄反过来指责行管会是恶人先告状。
行管会向梁国雄追讨约 298.2万元,包括约86万元的薪酬、约152万元的营运开支、37万预支营运资金及约23万元利息。
梁国雄昨日就此举行记者会,惟只得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一人撑场。
他声言,行管会做法“不合理”,辩称自己的案件仍在上诉中,行管会应待司法程序完结后才追讨,并形容行管会在现阶段追讨款项是“淫威”、“浪费公帑”、令人“匪夷所思”,扬言政府利用公共资源“打压异己”云云。
不过,谈到自己从来没有回覆行管会豁免追讨其他款项的问题,梁国雄则称,自己已“向传媒回覆”,又声言自己“绝非贪财”,若上诉失败“一定会如数归还”预支的营运资金。
谢伟俊:毋须待上诉结果
立法会行管会委员谢伟俊表示,按一般做法,在案件初审有结果后,民事债项已可以追讨,不需要等待上诉有结果才执行。他又指出,行管会有责任追回公帑,形容梁国雄对行管会早前提出的条件不瞅不睬,不是负责任的行为。
陈克勤:追讨兼备法理情
立法会行管会委员、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行管会作每一个决定均有法律依据。同时,行管会此前已“法、理、情”兼备,包括向“渎誓四丑”开出条件,只追讨已申请预支的公帑。除了梁外,另外三人均愿意接受条件,显示出相关条件并非无理,而是合情合理。
他批评,梁国雄今天的结果是由他自己选择,反称行管会不合理是捩横折曲,又强调对方是否上诉并非行管会的考虑条件,因为他已失去议员的资格,行管会便有责任追回薪津和预支资金。
容海恩批图借上诉拖数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容海恩表示,由于法庭早前已就案件有判决,加上梁国雄的上诉程序与行管会入禀追讨是两个机制,故只要没有法庭判令暂缓执行,行管会便可以追讨款项。
她批评,既然梁国雄称自己不是贪钱,便有必要先归还相关款项,以上诉为借口只是自圆其说,而行管会早前曾提出方案,惟梁当时并没有回覆,所以才会向他追讨全数,做法合情合理。
王国兴斥得寸进尺
“23万监察”召集人王国兴认为,行管会的决定合情合理合法,更是权衡轻重及仁至义尽,以宽容的方式处理薪津问题,透过与被DQ者协议,减少打官司所产生的费用。不过,四人之中只有梁国雄一人不愿接纳方案,放弃和解的机会,现时行管会只好依照程序入禀追讨相关薪津。对于梁国雄的指控,王国兴批评是“恶人先告状”、“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