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党”滥用法律程序祭拖字诀注定徒劳
2018-07-30 21:06:4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保安局拟以《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香港民族党”昨日声称已向当局发信并提出多项要求,包括要求警方助理社团主任于今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对陈浩天监视的记录。政府拟依法取缔“香港民族党”,符合程序,有充足证据,经得起挑战。“香港民族党”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不过为拖延时间,制造政府不尊重程序公义、侵犯私隐、政治打压的假象,打“悲情牌”抗拒政府执法。“香港民族党”鼓吹“港独”、违宪违法,还滥用法律程序负隅顽抗,欺骗不了公众,注定徒劳无功。
保安局拟按《社团条例》禁止“民族党”运作,“民族党”不会善罢甘休,更何况其背后有“法律中人”教路。不少分析估计,“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会提司法覆核。而司法覆核的关键,是政府的决定有没有违反“程序公义”。其中最突出的因素,就是政府有没有给受影响人士答辩的机会、有没有听取其答辩。《社团条例》中也有条例规定:必须予被禁止运作团体申诉,社团主任才正式决定是否禁止团体的运作。因此,保安局已给予陈浩天21天时间回应及提出申诉;警方也给陈浩天列出一系列问题,要求“民族党”回应,把所有与“民族党”相关的质疑,给机会让“民族党”答辩。很明显,至今为止,政府依足法律程序,保障“民族党”合法的申诉权利。
事实上,保安局提出的陈浩天有关“港独”的言行和资料,结集成800多页,详尽列出陈浩天鼓吹、煽动“港独”的事实,陈浩天亦承认保安局所有提出的资料都是他的言行,足以证明“民族党”推行“港独”、危害国家安全,证据确凿,违反基本法、触犯《社团条例》。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曾就警方建议引用《社团条例》取缔“民族党”作出回应,指若社团组织没有涉及违反行为,警方不会留意和搜集证据。他举例指就像平日有劫案,警方便会执法。香港是法治社会,政府坚守依法办事原则,不会贸然对任何人或组织提出检控或禁止其活动,也不会放过任何违法者。政府决定禁止“民族党”运作,符合程序公义,有足够法理依据,完全合法合情合理。
陈浩天及“香港民族党”不甘心退出政治舞台,自然绞尽脑汁利用法律手段抗拒执法。陈浩天接受电台访问曾称,必须先经过保安局给予21天的申诉期,向保安局提出抗辩,完成有关程序,才能提司法覆核;他已向保安局要求,将原定在下月7日届满的申诉期,延长到10月2日。陈浩天既未展开申诉,更未提出司法覆核,现时尚未进入法律程序,反而先向政府提出诸多要求,包括要求保安局书面确认,并无与助理社团主任及下属,在提出取缔建议书前有作任何通讯;要求助理社团主任于7月30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对陈浩天监视、观察的记录等。
这些要求与申诉并没有直接关系,作用只是为了扰乱公众视线、混淆是非,目的在于企图误导市民,指保安局是以政治命令要求警方对“民族党”采取法律行动;警方收集陈浩天鼓吹“港独”的证据,更是侵犯港人私隐和公民权利;进而引伸出,反对取缔“民族党”,等同捍卫香港的言论、结社自由。这种企图,是很难欺骗心水清的香港市民的,因为“民族党”明目张胆鼓吹煽动“港独”,勾结“台独”等外部分离势力,向学校派发“港独”传单,荼毒学生。这一切,市民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港独”对香港意味着灾难,从中央、特区政府到香港社会都对“港独”零容忍零空间。陈浩天巧言令色,欲误导市民,拖延时间保“民族党”,博不到市民的丝毫同情,最终只会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