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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依法遏“独” 保安局长应果断行事

2018-07-28 10:23:4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香港民族党的陈浩天昨日声称,已在律师的协助下,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发信,要求将就停止运作禁令,给予的21天申诉期延长。他在回覆记者採访时声称,警方用了两年时间收集证据,却给他21天回应,太不公平,要求拖到十月云云。这是非常荒唐的理由。一个人解释自己有没有“港独”行动,一天即已足够,更何况是21天?有理由质疑,陈浩天这是拖延时间,以求进一步煽动社会对立,并为十一月的立法会补选造势。保安局长应果断拒绝相关无理申请。

  “港独”问题近日在城中热议,无论政坛、传媒、社团、坊间均极表关注,因兹事体大,“港独”乃分裂国家、损害国家安全和破坏香港稳定、和谐及秩序的大毒瘤也。日前,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政府根据《社团条例》第八条1A,接纳警队助理事务主任的建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宣布“香港民族党”为非法组织,禁止该党继续运作,并於二十一天内呈交申述,之後再由政府作出相关决定。

  对此,不少市民和政界人士拍手称快,认为党纲列明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於二○一六年,两年多来早就应该判定其非法,且禁止其运作。但如今是“迟做好过唔做”,所以各方仍应给予强力的支持。对香港而言,禁“独”、扫“独”、消“独”是当前的要务和急务。

“言论自由”岂能无界限

  事发之後,不出所料,“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及一些反对派人物纷纷露面表示反对,形成一副“桀犬吠日”的局面。这些“桀犬”的反对“理由”,其实不值一驳。

  例子一:陈浩天称,他们主张“港独”,甚至支持“武装”争取“香港独立”,只是言论,并无行动。这当然是一派胡言,属狡辩一类。试问,参加示威是不是行动?派发宣“独”单张是不是行动?到大学校园去播“独”是不是行动?老实说,既然立心投入“港独”,就要有做“烈士”的心理準备,不要临事就变成“缩头乌龟”。“违法违义”,试试看吧!“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提出或实践“违法达义”者,相信你们的末日不会太远了。

  例子二:这是反对派进行争辩、抗辩、诡辩的一贯手法了,那就是强调“言论自由”。在反对派历来的双重标準之中,由他们自己用的那一套,“言论自由”是绝对的,可形容为“想说就说”,“想做就做”,没有任何限制。其实,言论自由是有限制和有界线的。举例说,在“言论自由”之下,是否可容许有人可以公然叫嚣:“我要杀人!我要放火!”当然不可以!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法律常识,甚至,在私人场合这也是触犯刑事罪的威胁之词。不难由此推论,言论自由非绝对,言论自由有“红线”,若超越,即属违法,应予以制裁及禁止。

  事实上,一些“港独”分子及其支持者的言行,早已越过了“红线”,例如到海外或境外与“台独”、“藏独”等组织勾勾搭搭、沆瀣一气,针对及威胁国家安全。此种情形,怎能说不违法?又怎能不予制止及禁止?简单说一句:香港虽是奉行言论自由的国际都市,但香港并无主张、传播及推行“香港独立”的自由!

  客观而言,香港的反对派之中不少“港独”分子。其主要角色是哪些人?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支持“香港民族党”的示威遊行中有哪些面孔就明白到可以数人头了。当然,还有一些躲在幕後很少抛头露面的“港独”分子,这些人或许在“港独”阵营更有权势,甚至是幕後“金主”或指挥棒。因此,对“港独”组织及其黑势力,倒也不可小觑。警方建议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这是依法遏制“港独”的第一步,绝对正确,值得广大市民支持,令“港独”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除“香港民族党”之外,尚有本土派、自决派等“港独”组织应如何处置,相信亦应作考虑。

“港独”获外国势力支持

  “港独”问题另有一个严重性,那就是:本港的“港独”分子甘做外国或境外敌对势力的鹰犬。敌对势力主要包括美国的、英国的和“台独”分裂势力的。它们利用反对派搞“港独”,目的不难推测,就是“颜色革命”,要香港“变天”,要从中国的领土上割去一块,成立什麼“香港共和国”,藉以更方便地作为针对中国的“桥头堡”。

  以英国为例,不但“末代港督”彭定康赤膊上阵,跳出来说三道四,连英国外交部也极速表态,一方面假惺惺称“不支持港独”,另一方面却攻击特区政府引用《社团条例》对付“香港民族党”及打压言论自由。哈哈,此举最可笑之处是:《社团条例》本是香港回归前港英政府的产物,回归前曾修例放鬆。这是英国因应香港回归为製造混乱埋下的伏笔,但由当时的临时立法会,拨乱反正,基本上恢复原状。英国外交部指摘《社团条例》,岂不是自打嘴巴的可笑之举?

  “港独”分子和组织,以及一切反中乱港势力,都是毒瘤,都是大敌。市民希望,政府处置“香港民族党”只是反“独”、消“独”之战的序幕,相应的工作需要陆续推进,直到完成“刮骨疗伤”彻底清除毒瘤。从这一大方向思考,要处置的“港独”组织当然不止“香港民族党”一个,粗略数一数,约有七、八个之多。至於“有头有面”的“港独”分子,或明或暗的,总共有几十人。这些激进的“港独”分子,人数不算多,危害却很大。希望政府以处置“香港民族党”为契机,最终全部、彻底解决“问题”。扫“独”,消“独”,此乃香港当前的要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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