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帆:《条例草案》需要处理的“内地口岸区”法律适用和管辖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划分事宜,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经批准的《合作安排》,与“内地口岸区”场地使用权的取得、期限和费用并无直接关系。
《合作安排》本身亦没有定出任何日子,说明《合作安排》何时失效。有见及此,我们不能随意为《条例》加入失效日期。
郭家麒要求加入《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在“内地口岸区”维持有效
陈帆:实施“一地两检”不会改变特区的出入境制度及乘客进行内地通关手续时的权利和义务。乘客进入“内地口岸区”,犹如进入其他适用内地法律的内地口岸一样。因此,实施“一地两检”并不会减损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谭文豪要求条例属一次性安排,不适用于任何其他铁路或未来任何铁路的海关清关、入境管制及检疫
陈帆:整个“三步走”程序,均只在处理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事宜,即一个特定个案。其他跨境运输基建的通关程序不属《条例草案》的涵盖范围。特区政府强调,我们现时没有计划将“一地两检”安排适用于西九龙站和深圳湾口岸以外的其他跨境运输设施。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