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 国歌法本地立法亦深得不少社会团体认同。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指出,透过本地立法实施国歌法,可体现“一国两制”及尊重国歌的精神,与人权亦无抵触,因不同国家也有根据国情订立对国歌的规例,强调国歌法并非洪水猛兽,而是旨在保护国歌尊严,未有剥削人民自由。
中心相信,订立国歌法并非为刁难一般市民,只是为国歌的尊严设立一道最后防线,建议特区政府向市民解释公众的疑虑、灰色地带以及执法的细则。而除了中小学生外,成年人对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也未必有太多了解,中心建议除在不同媒体宣传国歌及礼仪外,也可多用趣味的方式讨论国歌的意义,增加大众对国家的了解及认同。
香港菁英会社会民生研究会主席高松杰亦十分赞成政府就国歌法本地立法,因近年有不少人将情绪发泄在国歌身上,包括嘘国歌,这实在是极不尊重的行为,除了不尊重国家,连自己也不尊重,因不要忘记他们自己也是中国人。
勿煽动误解加剧矛盾
他又引用谚语“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指出,只有爱犯法的人才会害怕立法,平常市民根本不会害怕。
他希望社会上反对的朋友不应过分忧虑,也不应过分扭曲及炒作,煽动他人对国歌法产生误解,令社会矛盾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