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委会听取公众意见 各界撑国歌法尽快本地立法
2018-04-28 22:37:58 信息来源:文汇报发布者:isen点击量:
香港特区政府已展开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并计划于今个立法年度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今日举行特别会议,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议程,会议将历时8小时45分钟,分为4节,预计有157名团体代表及个别人士出席发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亦会出席会议听取意见。
截至昨日为止,委员会共收到65份团体或个人提交的意见书,多个来自文化艺术界、教育界、金融服务界、信息科技界等不同界别的团体,均表明大力支持国歌法尽快在本地立法,认为国歌是国家象征,代表国家的尊严,而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香港有宪制责任完成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
尊重国歌 公民有责
文化艺术界多个团体所提交的意见书,均表明支持国歌法本地立法。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关淑仪在意见书上指出,香港作为中国一个特区,国歌法立法不但保障了国家的尊严,更重要是让香港下一代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且尊重国歌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在国际体育赛事前互相演奏双方的国歌,基本上已是国际标准。
惟她表示,早前香港有一小部分人在播放国歌时报以嘘声,之后还以言论自由作为挡箭牌。她指出,其实在任何赛事中,尊重对赛双方国家的国歌都是应有之义,更何况是自己的国歌。言论自由从来不应是不尊重场合的借口,这样的行为简直令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蒙羞。为保障国家尊严,这正正说明国歌法在本地立法的必要性。
她进一步指出,不少香港新一代对内地的认识不足,故从国歌历史中认识抗日战争、新中国建立等,都对建构国民身份认同不可或缺。所以,国歌法本地立法时应明确指令中小学推行国歌教育,中小学生学习国歌、国歌历史以及精神内涵是有必要的。
国家象征 必须尊重
中国香港民族文化协会副秘书长傅奇明亦认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亦同时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无论是在个人习惯和国际标准上,均应支持国歌法在本地立法。个人习惯方面,他如今仍不时回忆起音乐老师及训导主任曾说,唱国歌时应保持肃立,绝不能嬉皮笑脸。在日常生活,每晚电视新闻报道前都会听到国歌,因此,国歌不只是回忆,亦与大众息息相关。
国际标准方面,他认为国歌在世界各地都有宪法规定,任何对国歌表示不尊重将会被逮捕、罚款甚至监禁,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依照国际标准实在责无旁贷。
嘉浩国际艺术交流协会会长张鹏认为,社会上对国歌法本地立法工作有不同声音是正常的,只有大家互相尊重、理解,认同彼此现时的想法及表现出的种种情绪,才能够令双方都感到被尊重,从而建立一个和谐共议的基础,达成具普遍认受性的共识。
他表明,协会支持国歌法尽快立法,这绝不是是否应该做,而是应该怎样做的问题,因这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他希望政府及议员一同将国歌法立法的工作做好。
香港城市中乐团艺术总监程秀荣表示,国歌、国旗与国徽是国家三大标志和象征,理应得到全体国民的尊重,这亦是普世公认的基本价值观和道德观,为此而立法是义务也是责任。他直言,这本应于1997年便完成的事情,至今回归逾20年才成为需要探讨的问题,实属怪事!
无法可依 变相纵容
他续说,法律是规范国民行为的最低标准,是为社会上少数人的不负责任行为划上底线。若无法可依,等同认可极少数人继续伤害全体国人包括香港市民的民族感情,香港将永无宁日。他期望政府及立法会议员不负香港广大市民重托,完成国歌法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