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报道,智经研究中心昨日公布一项民调显示,超过65%市民认同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土地建屋,不应该因为议题敏感而放弃。公私营合作发展,是增加短中期房屋供应的现实可行途径,值得积极研究。社会上有声音将公私营合作模式与所谓”官商勾结”画上等号,是以偏概全,带”有色眼镜”看问题。其实,只要坚守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监管三个原则,有关合作就可以释除公众疑虑。本港土地房屋问题已成燃眉之急,决不能再因噎废食,斩脚趾避沙虫。
公私营合作模式开发农地,就是政府建设交通基建,提供诱因予发展商改划手上的农地,但要确保政府能取回一定数量的公营房屋,从而达至双赢。现时发展商手上的农地储备不少于1,000公顷,是短中期内落实建屋的重要土地来源。这些土地缺乏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公私营合作是最快捷的发展方法。有意见要求政府收回这些农地建公营房屋,但过程涉及收地赔偿,难免旷日持久,费时失事。
社会上反对公私营合作的主要原因,无非是担心政府输送利益给发展商。这种担心,如果是出于建设性角度,要求完善机制,确保公私营合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是合理和值得尊重;但如果以”官商勾结”为借口,将行之有效的公私营合作污名化,甚至拒绝就此讨论,则显得狭隘甚至别有用心。回归后,西九文化区的土地之所以荒废近20年,长期”晒太阳”,正是因为反对派不断以”官商勾结”的质疑窒碍发展,教训深刻,值得引以为戒。
黑箱作业、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与公私营合作并无必然的逻辑关系。只要设立具公信力的独立机制,加强对公私营合作的监察,保证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完全可保障公众利益,达至多赢效果。香港今日的房屋困局,正是由于过去一段时间,觅地建屋受到政治化的干扰,意见纷纭,政府和社会难以达成共识,发展远远落后社会的需求。若仍然在觅地建屋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置下一代的住屋需求于不顾,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事实上,公私营合作发展在香港和海外不是新事物。回归前,沙田新市镇的发展就是由4间发展商连手进行填海、平整和建造工程,最后7成土地兴建公营房屋和基建,其余就兴建私人屋苑,成为后来的”沙田第一城”。在英国,伦敦市政府规定,如果发展商能够提供三成半的”可负担房屋”,就可以加快规划申请程序。无论是自身经验还是他山之玉,这些成功经验都可资借鉴,为香港解决当前的房屋难题提供可行之途。增建房屋刻不容缓,任何可以加快觅地建屋的模式,政府都应大胆尝试,只要以市民利益为重、做好透明监察,相信大多数市民都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