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葛婷)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案被告之一,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因在狱中行为良好兼有悔意,扣除假期后昨日刑满出狱,成为案中第一位重获自由的被告。
现年68岁的关雄生于2014年12月在高等法院经审讯后,陪审团裁定他1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两罪合共判监5年,一直上诉至终审法院仍无法打甩定罪。
昨晨8时45分,关雄生穿上风衣顶着一头乌发,没有架上眼镜,精神饱满地拿着胶袋,带着微笑,神情轻松地步出赤柱监狱。一辆的士早已在大门外等候,准备接载关雄生离开。关雄生在监狱外感谢传媒关心后,便独自登上的士离去。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前新地执董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分别因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多项罪名成立被判囚。
5项罪成的许仕仁刑期最重,被判监7年半、1项罪成的郭炳江判囚5年、两项罪成的陈巨源判监6年,同样两罪成立的关雄生则判监5年。去年4人一度上诉至终审法院,惟终极上诉以失败告终,各人须继续服刑。
胜诉的律政司并向法庭申请讼费。律政司与关一方达成共识,司法常务官下令关雄生须于60天内支付他应负担的56.8万讼费。
控方当时在庭上透露,律政司只向郭炳江、陈巨源及关雄生三人索取讼费,而宣告破产的许仕仁则未有被追讨讼费,其中关雄生须负担整笔讼费的20%。据悉,郭炳江及陈巨源则各自负担讼费的50%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