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大公报》报道,疑被“洗脑”携弹药“撑港独”的中学男生,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就读中五的“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成员刘康,去年底在立法会大楼外非法“占领”期间,因身上藏有仿制枪械,被警员发现拘捕后,前晚被警方正式起诉,随时会前程尽毁。
被警方落案控以管有仿制火器的刘康(16岁),为葵涌循道中学的中五学生,去年曾加入宣扬“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参与校园“播独”活动,及至被捕后经家长苦劝,才退出该组织。
刘康被捕,源于非法“佔领”行动。去年12月12日,他因不满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跟随“学生动源”其他成员,在立法会大楼外添美道扎营示威,他步往添美道及夏慤道交界时,警员发现其形迹可疑,对他进行搜身,当场从其侧揹袋内,搜获一支怀疑气枪,遂以涉嫌藏有仿制枪械将其拘捕。
曾是“学生动源”成员
警方发言人昨晚表示,中区警区重案组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及徵询法律意见后,前日正式对刘控以一项“管有仿製火器”罪,案件将于本月2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刘康曾是“港独”组织“学生动源”成员,被捕当晚,不但获八名“学生动源”成员前往警署叫嚣“声援”,事后接受传媒访问时更称,已获律师义务帮忙打官司,他又对母亲劝喻停止参与宣扬“港独”活动不以为然,“佢港猪来的,没乜点留意新闻”,似乎当刻仍不觉得犯错。
满脑子“香港独立”的刘康,其实早于被捕前已成为新闻人物。去年11月16日,特首林郑月娥出席校园记者颁奖礼时,刘康趁着与林郑月娥合照期间,展示手机屏幕上的“港独”标语,“突袭”示威。
其后又在就读的中学内,派发宣传“港独”的单张,校方屡劝未改,刘的“勇武”举动更获“独派”头目赏识,曾与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及梁天琦合照。
有大律师表示,携带仿制枪械外出,已可构成罪行,若携带出席公众集会或示威,案情更严重,因为若情绪失控亮枪,不但可能引致骚乱或恐慌,更因旁人不知所持枪械真假,可能出现警员拔枪对付的情形,从而爆发枪击事件,后果严重。
根据香港法例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0条,管有仿制火器的目的,若会危害公众安宁或犯罪,均属犯法,最高刑罚为入狱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