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大公报讯 (记者 梁康然报道)梁天琦等人参与暴动案,控方传召多名警员出庭,指在事发日于在弥敦道拘捕第三被告卢建民时,群众曾疑似”抢犯”,阻止警员带走卢建民。双方一度拉扯达5分钟,最后警方成功带走卢建民。当日在场的西九龙冲锋队警员文浩辉指,卢建民拒绝返回行人路,又拒交出身份证资料,故此要将卢建民拘捕带走。
被告卢建民目前准予保释。(本报记者梁康然摄)
警员文浩辉在庭上称,在事发日2016年2月9日凌晨1时10分左右,他在弥敦道北行线的防线中。至凌晨2时45分,收到弥敦道将要重新通车的消息,并有指示要求防线人员将仍在路中的群众驱散回行人路上。
文浩辉表示,当时有群众在弥敦道路中置放杂物,但警方防线迫近后,群众就实时回到行人路上,未有太大对抗行为。不过,卢建民就一个人在路中,拒绝遵从警方指令。在场警员就将卢建民包围,再逼他回到行人路旁。
文浩辉要求卢建民交出身份证,供警方记录。卢建民即称:”我系有,但点解要畀你?”文浩辉就警告卢建民,如不合作即属”阻差办公”。卢建民仍拒交出身份证,文浩辉就决定带走卢建民。卢建民一度想转身离开。
突然其他在行人路上的群众,实时拉住卢建民的衣服、手臂等,阻止卢建民被带走。在场有女警大叫”你地哋抢犯呀!”有群众亦大叫”乜嘢抢犯呀!”双方就开始各自拉扯卢建民。最后警方在多人合力下,终于可以带走卢建民。其间,卢建民不曾反抗。
另外,控方今早传召多名警员,陈述第二被告李诺文被捕后的情况。综合旺角警署当值官邓国贤、警员杨志恒、目前已退休的前警署警长钱伟泉等人的庭上口供,指李诺文被捕送至旺角警署后,左眼位置有明显肿胀,不同警员都曾询问李诺文需否看医院,但李诺文表示不需要。至2016年2月10日,警方向李诺文录取口供时,李诺文就称”我冇嘢讲!”表现不合作。
而辩方盘问钱伟泉时,就指他检取一个涉案的自制盾牌时,未得李诺文同意。钱伟泉即指:警方工作不一定需疑犯同意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