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就特区终审法院有关”双学三丑”案的判决,律政司欢迎特区终院裁定一旦非法集结涉及暴力不会被容忍,在未来可能合理地招致实时监禁的刑罚,同时解释以行使宪制权利或”公民抗命”之名来为违法行为求情,所给予比重将会很少。
律政司昨日发表声明中,欢迎特区终院的裁决,其中指上诉法庭所传达的信息是正确的,即当非法集结涉及暴力,即使涉及相对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会被容忍,在未来亦可能合理地招致实时监禁的刑罚,因为罪行的控诉要旨是集结的人仗着人多势众而引起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与担忧。
律政司亦注意到,特区终院重提周诺恒一案第三十段后解释,以行使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宪法权利之名,为所犯的非法集结罪行作为求情,将不大可能给予显著的比重,因为被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经逾越了合法行使其宪法权利,及被制裁和限制非法活动之间的界线。尤其是当犯罪行为涉及暴力时,特别是罪犯本身涉及暴力,因为没有任何违法的暴力行为是合符宪法保障的。相同的考虑亦适用于以公民抗命之名犯罪作为减刑因素的论点。
律政司指出,从特区终院的判决第五段以及判词中的理据也可见到,法庭只从法律角度处理此案。因此,任何有关指复核申请是基于政治动机的说法,是毫无根据和出于误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