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推荐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获得本届诺贝尔和平奖,理由是三人以和平手段争取政治改革和“香港自决”云云。
这十二名美国议员,在干预中国香港内政上早有前科,去年林郑当选特首,他们就要求美国政府“重新评估”香港的自由经济地位;律政司就黄之锋三人冲击“政总”案提出刑期覆核,他们又联署谴责;黄之锋去年赴美,他们高调“接见”……他们提名黄之锋三人,与其说是支持香港民主运动,不如说是这群右翼政客又一次利用香港来反华反共,捞取政治本钱。
特首林太日前曾说,一些外国组织可能并不了解中国宪制和“一国两制”,才会对特区事务作出批评。十二名联署的美国国会议员,肯定并不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和中国宪制,甚至对所谓的“雨伞运动”和黄之锋等三人也所知有限,但这不打紧,因为他们关注的根本就不是香港的民主与法制,而是只要“吼”到有机会可以抹黑中国政府,目的就已经达到,那怕说出来贻笑大方,把明明是破坏法治、损害经济民生的违法佔领、暴力冲击说成是“和平抗争”,甚至把等同“港独”、分裂国家的“香港自决”也说成是和平。如果违法乱港、鼓吹分裂可以拿奖,那么,诺贝尔委员会有需要在“和平奖”之外另设一个“违法奖”、“分裂奖”颁给黄之锋三人,才叫名实相符。
比起这群反华反共冲昏了脑袋的美国政客,黄之锋在“受宠若惊”之馀总算还讲了两句“人话”,他说“我哋只系其中一分子,最好嘅结果就系我哋三个唔好攞奖。”
还有“长毛”梁国雄,到底见得世面多,对美国佬这种“借艇割禾”的手法嗤之以鼻,“长毛”说,提名未必攞奖,攞奖也未必会帮到香港民主。事实上,其实际效果只有一个:鼓励违法乱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