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与鼓吹”港独”的黄毓民、梁金城、周竖峰、陈国强等关系密切。 fb图片
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昨日获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有效的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参选人区诺轩,近日被揭发在民主党时主催该党撰写”决议文”,更在接受传媒访问时称,”决议文”中谈到”自决”的部分,将包含”港独”这一选项云云。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认为,区诺轩的”自决”色彩十分明显,倘选举主任以”同一把尺”审核区诺轩的参选资格的话,就应该将他DQ。
直认”决议文”含”港独”选项
“香港众志”港岛区补选参选人周庭,因鼓吹所谓”自决”而被选举主任裁定其提名无效。周庭的Plan B区诺轩,就立刻与”众志”保持距离。不过,有网民翻查资料,发现区诺轩在2016年接受网媒”立场新闻”访问时,谈到民主党会草拟所谓”决议文”时,他声称民主党并不支持”港独”,但声言”『自决』将『无可避免』包含『港独』这一选项。”
他又声称,有关”决议文”将处理”香港自决”的问题,”无论是《中英联合声明》还是基本法的制定,香港均未参与其中。如今香港社会是自主的,共产党应顾及港人想法,因此必须推动『港人自决』。”
最后,经民主党”大佬”讨论后,有关的”决议文”称不支持”港独”,并称应在现时主权框架下,”实践最大程度的自决”,而首要的工作是争取尽快落实真普选,让香港市民自由自主地选出自己的政府,”这亦是根本的、唯一的能减少市民流向『港独』或『主权自决』的重要选项。”
黄国恩:应严批”入闸”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指出,区诺轩一直鼓吹所谓”自决”,更声称”自决”包含”港独”,其言论明显已经违反基本法,反映其思想、理念和”众志”相同,实为蛇鼠一窝,”倘他的理念与『众志』相悖,又怎会成为周庭Plan B?”
他指出,选举主任要辨别这些”自决”、”港独”分子,并非复杂的法律判断,而是根据证据及其过往言行作通盘考虑,属于事实判断,是普通常识(common sense),不难作出决定。而为了防止鼓吹”自决”的”暗独”分子蒙混过关,选举主任应当从严,否则就等同公然漠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执业律师、立法会议员吴永嘉指出,区诺轩与”众志”周庭相似,就是鼓吹”港独”为”选项”的”自决”,与参选声明中必须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有抵触,故选举主任应用同一把尺,取消区诺轩的参选资格。
马恩国:白纸黑字非随口噏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则表示,区诺轩鼓吹”自决”有白纸黑字的证据,而有关的”决议文”并非随口噏,而是作为民主党修改当时党纲的试金石,证明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故区诺轩应当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