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据《星岛日报》报道,报名参选立法会港岛区补选的“香港众志”,因“众志”党纲主张“民主自决”而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自决”与“港独”性质“似似地”,指众志提倡“策动公投”,本身在香港是不容许、不可行,“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地区,如果你话要‘公投’,那就要全中国十四亿人‘公投’,你想下香港有无机会可以‘自决’?”
范徐丽泰日前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即使参选人签署选举确认书,但若过往言行与确认书内容相违背,选举主任有权决定提名无效,不给予有关人士参选资格,“个个都说我无(搞‘港独’),但到时他入了立法会就差不多会,用一些无那么直接的行为或言辞(去做)。”范太指,参选人提名有效与否,决定权在于选举主任,外界不应“指手划脚”,“教人做事就无必要。”
至于被取消议员资格的姚松炎能否再参选,范太指,人大常委会于二〇一六年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解释时,自己有份参加讨论及投票支持,“我是支持(姚松炎)当日的宣誓方式不符合宣誓要求,所以宣誓无效,但没有提到该次宣誓无效,就以后不能参选或今届(立法会任期)不能参选,没有这句说话,我只能这样说。”
她重申,一个人是否合资格参选,决定权既不在人大常委会,亦不在个别人大政协的文章,而是由选举主任按法例决定,判断有关人士过往言行与确认书是否有出入,但她无法估计姚松炎最终会否被取消资格。